各位老师好
这篇并非要讨论各县市对超额危机的因应之道
毕竟趋势不可逆
就算今年全部safe 大家都有地方补
一年两年后还是有人无处可超
离岸只是时间早晚
私以为鸵鸟心态无法解决生涯问题
与其消极预期各种不确定政策
我比较想知道如果资遣
我们应注意的程序及权益?
爬了文 完全不见讨论
问学校人事也不甚了解
请教版上各位先进或教师工会高手们
如果面临两种超额状况
1.因无处可超而被资遣
资遣费跟退抚基金(或退职金?)如何计算?
如日后有机会回任公立教师,退抚年资可否继续?
2.超额到的学校真的种种因素无法前往任教,
可否“自愿被资遣”?
若可“自愿资遣”,
提出时间点应在超额介聘分发前(假设已梦到会分发到何处)
或是超额介聘分发后,新学校报到前
或是 新学校报到后再向新学校提出?
若不可“自愿资遣”,又无法前往超额介聘的新学校
是否只能主动离职,拿不到任何资遣费或退职金?
感谢各位耐心看完这些假设提问
感谢高手们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