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私校濒临崩坏,恶质校董有恃无恐

楼主: NFTU (全教总)   2016-05-12 16:28:15
【全教总、高教工会联合新闻稿】
发稿日期:2016年5月12日
私校濒临崩坏,恶质校董有恃无恐
全教总、高教工会:彻底翻修私校法才能振衰起弊
私立学校弊端丛生,董事会五鬼搬运、掏空校产,学校苛扣老师薪资、采购工程弊案时有
所闻,对此,全教总与高教工会均指出:只有修正私立学校法,彻底改变私校董事会结构
、提升私校公共性,才是解决私校问题的根本之道。
根据教育部统计资料显示,全国私立高中职学生占整体4成6,私立大专校院学生占整体7
成4,此外,全国廿二万名弱势生中有高达7成7就读私立学校。由此可见,私立学校在我
国中高等和技职教育扮演极吃重角色,但长期以来,私校弊端不断,而主管机关教育部却
拿不出有效解决办法,导致许多私校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危机。
全教总与高教工会表示,私校弊端源自三方面:一、法令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管理监督
机制。二、私校董事会视学校为私人企业,以营利心态办学,将学校当作个人提款机。三
、教育部行政怠堕,坐视许多私校董事会胡作非为。
值此新政府即将全面执政之际,全教总与高教工会公开呼吁新政府、新国会应正视日益恶
化的私校教育,唯有彻底翻修私校法,才能振衰起弊,根本解决私校面临的沉疴。
私立大专校院、私立高中职每年各约接受政府200亿元的补助,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为从
根本解决私校问题,健全私校办学体质,全教总与高教工会的修法主张如下:
一、私校董事会应增设“公益董事”、“劳工董事”、及“公益监察人”,以提升私校公
共性。私校虽是私人捐资兴学,但办学却是公共事务,且私校营运免税,政府每年亦编列
预算予以奖补助,因此私校法人的公益本质不言而喻,增设“公益董事”及“公益监察人
”,以辅助政府监督并协助私校办学有其必要性。而增设“劳工董事”乃参酌欧洲社会的
民主概念,由学校基层教职员选任之“劳工董事”若能参与董事会之运作,将大有助于董
事会之决策,并对学校之经营极具正面效益。
二、三亲等内之董事比例,应由原条文的三分之一降为五分之一,以杜绝私校家族化。台
湾私校的家族色彩一直为各方垢病,董事会中同家族的人数往往足以左右决策,导致诸多
弊端,因此有必要降低三亲等内之董事比例。此外,董事、监察人、校长及其配偶三亲等
内人员亦不得担任学校总务、(主)会计、人事等相关职务。
三、董事会会议记录、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等资讯应定期上网公开。
四、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议,不得代理。
某些体质不佳的私校董事会借口少子化早已无心办学,于是扣减老师薪资、恶意资遣、解
聘老师等情事屡见不鲜,总总手段只希望学校早日关门而能从校产中分一杯羹。
近日高雄医学大学爆发“家族化”、“私产化”的争议,仅是私校问题的冰山一角,全教
总与高教工会认为,私校法是私校运作的根本大法,呼吁拥有最新民意的立法院能接纳进
步思维,大刀阔斧修改私校法,建立私校监督机制,使私校朝公共化方向发展,才是解决
私校问题的斧底抽薪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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