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因应春节调整课务疑义

楼主: jiajing0120 (mayday)   2015-05-08 19:11:05
请问各位老师, 有关课务调整的问题
2月11.12.13日的课务调整到1月21.22.23日
2月16.17日的课务调整到1月26.27日
请问大家领到的超时(兼课)钟点费,各校是如何计算节数的呢?
第一种做法:1月19~23日算一周,1月26~27日算一周
第二种做法:1月19~20日算一周,1月21~23日算一周,1月26~27日算一周
教育部的公文决议说到2月11.12.13日的课务调整到1月21.22.23日,
仍为第二学期第一周,2月16.17日的课务调整到1月26.27日,
仍为第二学期第二周,2月24日开学为第三周,与1/19.20无重叠疑虑,
因此其算法应为第二种分开计算。
因为发现各校有这两种算法,请问要采用哪种呢?
求专业解说,或请大家提供各校的计算方式。谢谢!
另外
我们学校有一位老师上学期留职停薪,代理老师聘期至1/31,
但是第二学期第一周课务调整到1/21~1/27,
请问这是代理老师的应授基本节数课务吗?
如果不是,就要额外核给代课钟点费?与其原聘期原薪资有无冲突呢?
亦或可以另外请其他校内教师代课?不ㄧ定是由原代理老师代课?
就是教育部其实部分模糊、部分授权给县市政府,
已去函我所在的县府也不给明确的函释,将代理教师的权利义务明定清楚
(可以查到两个县市有明确指示),而导致解释分岐。
上述两件事情,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教务处、人事、会计的角度和解读不同?
还望大家解惑~Please~谢谢大家!
作者: handsomecat3 (毋忘在嘉)   2015-05-08 20:53:00
第一学期要多给一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