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神冈国民中学征聘体育科代课教师乙名公告
一、依据: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
台中市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实施要点
二、资格限制:依据教育部国民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规定,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合格教师证
﹝2﹞修毕教育学程各项相关课程及学分
﹝3﹞一般大学或以上学历。
三、征聘科目缺额及聘期:
体育科乙名:104年5月20日~6月30日。
注:以上时间为教师预计请假时间,聘期仍以教师实际请假时间为准,
如代课原因消灭,即应无条件解聘,不得异议。
四、薪给:按实际代课节数发给钟点费。
五、面试请备下列资料:
身分证、学历证件、简历表、合格教师证(无则免)
六、本校地址:429台中市神冈区中山路627号
意者请洽:教务处 教学组长04-25623421 分机 611
E-mail至 tea240@skjhs.tc.edu.tw江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