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教总呼吁 十二年国教法制缺角不容再拖

楼主: NFTU (全教总)   2014-06-03 11:09:15
【全教总新闻稿】发稿日期:2014年5月29日
全教总呼吁 十二年国教法制缺角不容再拖
明天是本会期立院最后一次院会,全教总与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今天共同召开记者会,提
醒教育部与立法院不要忘记有关私校公共性对社会的承诺。他们齐声呼吁朝野尽速签字
,将延宕已久的私校法修正案(19~1、57),在明天三读送出立院。
全教总理事长刘钦旭指出,今年实施十二年国教以后,政府每年要动用预算两百亿以上
投入学费补助,使得私校在争取学生就读的障碍去除大半,多数立委都能理解这是私立
高中职校办学的大利多,加上政府立法支持公保年金私校先行,并由政府负担一半额度
的超额年金,这使得私校的经营条件不再如过去弱势;当私校取之于人民税收的比例越
来越高,却迄未建立起码的客观监察机制,显然政策法制完全失衡。刘钦旭说,立法院
去年十月底初审通过私校法修正,其中19之1条将对补助(含学费补助)每年五千万以上
之学校法人设置一名公益监察人,这项立法在十二年国教上路之际,是观察政策是否扭
曲变调的重要指标。
全教总副理事长吴忠泰也表示:私校法第57条将把私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分为两类,如
果完全没有补助,则应经一定程序后得免受法令限制,但如果同一学校法人的某一级学
校有接受补助,则所有学校都要受高级中等教育法及国民教育法等规范。“高补助者、
高规范”“低补助者、低规范”合于国际潮流。目前部份私立国中部明里暗里精挑细选
,到高中又高额直升,学生又通通领学费补助,完全是不对称到极点的制度,形成“私
校精挑细选,公校有教无类”两个世界,唸私校宛如买一张族群隔离券,对国家社会的
发展极为不利。
据指出,这个法案一年之中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共磨了三次,最后送出委员会后,
有些立委刻意不签字,导致法案难产,晾在立院已将近八个月,这项法制缺角造成的效
应,将使学校生态开始钜变,也使外界认为十二年国教已变质。
全教总表示,该会勇于捍卫教育公共性,对于受雇者的制度性公平更是在意,去年底他
们大力推动非主力会员适用的公保私校年金,顺利达阵。对于这波私校法修法,全教总
态度也一样,让私校的定位和权利一致:私校并非补充性教育系统,而是并立于公立学
校的办学系统,他们不能接受以压榨为好用的教育人力使用,也反对任何不当竞争,政
府要放越多资源进私校,也必须建置健全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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