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总新闻稿】发稿日期:2014年5月28日
修法一旦偏废,将使幼托整合成为历史笑话
按5月29日,立院教文委员会将针对十个幼照法修正案审查。实施了二年半的幼托整合
正面临严峻挑战。两年来除了统一改名幼儿园之外,存在的是30年不变的班级人数,许
多幼儿园教保员依然低薪、高工时、高流动率,劳动检查一样多不及格,公幼‘有师有
保’的双轨人力新制果真造成分工上的困境,所谓职涯阶梯尚未形成专业领导,而为了
原托儿所教保员工作资格竟然变成修法‘去教师化’的闹剧,全教总严正要求立法院应
符合民众期待。并提出三点诉求与说明:
提案去掉‘大班至少一师’是抓错药方
幼照法十八条规定:五岁以上班级至少一师,比起中国‘二师一保’或过去我国实施了
幼稚教育法规定的‘二师’已是相形见拙的低标,除非要彻底否定幼教师培专业,否则
去掉这低标后,等于可以找教保员全面接管幼儿园,以多数低薪、流动率大的人员生态
,将带给国人何种教保品质,可想而知。原托儿所教保员并不是人人带大班,现在每个
大班也依然可以有一位教保员,但为了维护这些教保员的完整工作资格,给予最大工作
机会,以免因国家制度变革而造成工作资格不足,则给予进修取得教师资格的管道应该
畅通,进修规定学分则成为教师,不进修相关学分则继续当教保员,不做强迫。
待遇欠佳、不分教保的困境被忽略
教育部强调要建立逐阶的教保人员生涯发展,但事实上多数私立幼儿园对教师与教保员
的待遇差距很小,主管机关普遍未依法协助组织或参加教保服务人员团体,而且在以劳
基法工时核算之下,普遍月薪都在二万一千到二万七千之间,私幼不愿提供透明的财报
,不愿给员工合理的薪资,却寄望回到二保的超低标人力,最后被压榨的是教保人员。
全教总主张:立法院应要求所有幼儿园必须有进一步的财务揭露,以留下愿意善待教保
人员、能通过劳动检查的优质幼儿园。
优先招收不利幼儿,公私生师比应有别
民国七十年代,公幼即每班收30人,当时并无优先招收不利条件幼儿,事过三十年,每班
30人一成不变,家长要求更细腻,又需优先招收五种不利条件幼儿,中央与地方主管机关
不思增加公幼班级数量,却拚命维持高标的班级人数,来撑住幼儿入公幼机会,对于不利
幼儿比例太高,又没有任何配套,将使公幼服务品质打折,形同幼照中的新标签。全教总
肯定支持陈淑慧与邱志伟委员所提修正案,并可采‘逐年缓降、公幼先行’的作法。事
实上,公幼或大型私幼释出的减招名额,也给有心坚持的中小园所生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