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juicelover 水桶3个月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4-09-14 23:07:42
按板规第四条及板规第八条规定,
四、禁止于文章及推文中有人身攻击与挑衅之行为,
亦不得有影射暗讽他人之行为
若对他人文章不认同者,请以就事论事与理性态度进行质疑与批判
  违反者,视情节予以劝导、劣文及水桶处份
  使用免洗ID (上站次数<100 发表文章数<50)
   进行上述之任一违规行为,处以劣文与永久禁止于本板发文之处分。
八、文章中如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疑虑,例如不当暗示、废文比例过多、
  常态性偏离讨论主题时,得经由一定之讨论程序,应予以适当的处理。
参不当示例(三)
阅读文章的时候:
1) 文章的跳跃感强烈,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薄弱,常让人不知置身何处。
2) 如果有办法使用拗口的表达方式,就不会使用口语的表达。
3) 喜欢使用专业术语,但不喜欢解释。
4) 特别喜欢引用不同的人名、书名。
5) 短话长说,且加长不是为了解释得更清楚,而只是单纯的,很长。
  和作者讨论的时候:
6) 若请作者解释自己使用的某个概念,他会感到困难,甚至排斥回答,或引入更古怪的
  概念。
7) 很难从作者口中听到明确的肯定或否定。
8) 作者无法简述自己的论点,但你帮他整理出来的论点,他一定都说不对。
9) 作者表示,这问题远比你想的复杂许多。
10) 作者鄙视逻辑上的一致性,不在意矛盾。
本案juicelover暗讽、挑衅成习,亦屡次在他板有污辱本板道友之情事,
→ juicelover: 名存实亡呀 39.15.19.245 09/10 16:06
推 juicelover: 我应该没搞错吧,,水准变那么底低喔 114.25.65.153 09/10 21:12
→ juicelover: 要不要找找心理学达人来回文呀 114.25.65.153 09/10 21:13
→ juicelover: 想也知道,道版的层次上不来.... 114.37.27.5 09/14 22:13
→ juicelover: 真是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囉。。。Y 114.37.27.5 09/14 22:13
: → ccclum:受不了。强烈建议灵学版跟道版版聚改0126 01/10 07:48
: → ccclum:我想要跟这些蠢蛋一个一个好好开导。 01/10 07:49
难认其具有‘就事论事’与‘理性态度’之质疑与批判讨论形式,
故认已符合板规四之要件,惟量酌其虽属累犯、其情尚属轻微,予以一个月水桶处置。
又,juicelover于近来讨论多次偏离主题,无必要性的混杂佛易等专有名词,
使他人感到阅读困难,亦常以纾发私怨为其讨论目的,已属严重累犯,
故予以两个月水桶处置。
离题与不当示例部分要件如下:
1) 文章的跳跃感强烈,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薄弱,常让人不知置身何处。
2) 如果有办法使用拗口的表达方式,就不会使用口语的表达。
3) 喜欢使用专业术语,但不喜欢解释。
4) 特别喜欢引用不同的人名、书名。
5) 短话长说,且加长不是为了解释得更清楚,而只是单纯的,很长。
  和作者讨论的时候:
6) 若请作者解释自己使用的某个概念,他会感到困难,甚至排斥回答,或引入更古怪的
  概念。
7) 很难从作者口中听到明确的肯定或否定。
8) 作者无法简述自己的论点,但你帮他整理出来的论点,他一定都说不对。
9) 作者表示,这问题远比你想的复杂许多。
10) 作者鄙视逻辑上的一致性,不在意矛盾。
仅以第十款为例:
塞其兑:到底这兑要向、对、泽、还是口、舌?到底是要变几翻?
: 我虽写下这篇文,我还没大胆到敢造次说自己有道在身呀,
→ ccclum:正统的"道"在我手上,我用易经为本基本就可以千变万化 02/22 23:21
这类离题且矛盾文章已经重复发生到令人生厌,且讨论往往离道板主旨过远,
请于水桶后,自己决定一种往后采用之说法,以免再犯逻辑性的矛盾。
P.S.1.请不要在这段时间于板上用分身帐号发文,否则加重处罚。(参自soul板)
P.S.2.板仆自肃两周,期间内除回应板务必要外,不会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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