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4-01-16 00:20:06※ 引述《neomozism (好风入室)》之铭言:
: 我认为你的重点和我的重点不太一样,
: 你把重点放在"第一因的形象和特质"
: 我的重点则是"第一因不能成立,不论它的形象或特质为何"
: (论证过程如前文)
:
: 基督教认为第一因就是圣经上面的神,
: 这本身是一种自讨苦吃
: 但基督教提出第一因论证的时候
: 这就已经是自找麻烦了
: --我觉得道家不需要把这种麻烦揽到身上
当你能用对方常用的语词,架构到比对方好的时候,
人家才会真正当一回事。
如同很多人看到八卦就当迷信,但如果了解其方位原则,知晓其定义,
那便是一种科学的定位系统。
老子把三种感官不可得的事物,束之而为一,
一,它是人类感官所不能判别的事物,但未必不能由其他生物或先进工具所认知,
即使如此,
道仍然不等同为一,
既已‘道生一’,
那么我们权充这样下个定义:
道的下位概念,第一个是一,
假使这里有个第一个‘有机会’被判别认识的东西A,
我们将其权称为第二因,
那么它算不算是‘万物’之范畴?
假设不算,但它是有机会被认识及论证之存在,请给我一个不算的理由。
假设它算纳入‘万物’之范畴,
那么身为‘万物之始’、‘万物之母’的道,
是否就能称其为第一因?
因为他是第二因前面的存在,但到了道的阶段,你根本无从分辨第一因前面的东西,
基于认识工具的极限,你不可能确切论证‘道’,
你无法判读‘道’的前面或后面,
所以我也可以用个言辩方式,
既然你说‘道’不是第一因,那么解释祂之前还有东西的方式是什么?
老子是很重实用性的,
基本上这个议题,若用法律型的解释方式。
第一,对于判别的可能性,属客观上不能。
第二,毫无区别实益存在。
所以他也只是勉为其难将祂称为‘道’,
来处理‘动力来源’(万物生化)之问题。
你在这部分所提:
西方人会撞墙的点,老子的诠释方式不仅不会遇见。
由于他很清楚的说明:‘至大无外、至小无内’,
实际上这种宇宙模型与理论物理的相容性更高,
不会有教宗叫霍金别再搞了之类的情事。
因为理论物理在处理第一因问题时,
科学家基于回溯归纳的逻辑,多认为第一因是个极小的点,
但由于它的性质,
在这样的点上,必须同时满足广义相对论(巨观)与量子力学(微观)。
最后,我要特别回应你这段话:
‘: 我们不能说 好吧,这东西超出人类这个生物的认知能力,就把它叫做第一
: 这也太看得起人类了’
你现在所设的标靶,
打的不是‘道’(玄之又玄),而是一(玄、超越人类认知),
老子对一的定义已经下的很清楚,
===
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
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
触(古字)之而弗得,名之曰:“夷。”
三者,不可至计;故,束而为“一”
===
这三类人类感官捕捉不到的事物,
老子将其化约为一类‘人类感官不可得之事物’,
其数量不可胜数(不可至计),定名为‘一’。
但‘一’不是‘道’,
道是‘一’之母,而人类能论证的极限就到一而止,(因为还有其他工具可以进化捕捉)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说:
‘一之前的道,无法纯粹由理性论证,是信仰和神学,超越哲学’
老子讲‘一’,许多人会误一为道,
实际上是严重的错解了。
一,是仍有机会被认识、现下超越认知的范畴;
道,是完全不可能被任何物种或工具认识的范畴,
原因还是那句老话:
‘至小无内’。
:
: 尽管说名言不能尽意,强名之曰 第一因
: 但我们实在有太多更好、更精确的词语
: 比方:道体、根源、形上实体
: 这些词语都不涉及因果律
: 而且一旦说 第一,就把话说死了
: 必须"确定"前面没有其他的因,才能说第一
: 我想先讲明的是,
: 此处不讨论人类的认知能力
: 人类的认知能力,根本不能当标准
: 我们不能说 好吧,这东西超出人类这个生物的认知能力,就把它叫做第一
: 这也太看得起人类了
: 有的东西人类无法感知,但可以推论得知,像是一些抽象的数学问题
: 至于推论不到的,我们可以承认推论不到
: 承认那是一种"信念",而非推论结果
: 拥有信念不是坏事,但 信念不应该是论证的一部分
:
: 我们可以说世界的大教对终极真理的观念可以分为两大类:
: 一类是实体主义,如:基督教、印度教、道家、儒家
: 一类是非实体主义,如:佛教
: 实体/非实体的词语就比较精确
: 而且实体主义的思想不见得很重视宇宙的起因
: 像宋儒会讲宇宙创造,二气五行,一实万分,但只是讲一讲
: 没有当成核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