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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Y0927 (只是个暱称罢了) 看板: Tainan
标题: [活动] 2016 年第六届台南文学奖征文
时间: Thu May 5 13:38:03 2016
http://culture.tainan.gov.tw/form/index-1.php?m2=77&id=1541
2016 年第六届台南文学奖征文简章
鼓励文学创作,推广文学欣赏及写作风气,发掘和培植文学人才,建立台南文学特色。
贰、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台南市政府
承办单位: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参、收件时间
2016 年 5 月 16 日起至 6 月 15 日止。(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肆、收件地点及方式
73049 台南市新营区中正路 23 号,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第六届台南文学
奖’收。
报名表连同作品乙式 4 份以挂号方式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参选组别”及“参选
文类”。(倘报名两项以上者,每项皆须附报名表及资格证明,并请分开邮寄)
伍、得奖名单揭晓及颁奖
2016 年 8 月揭晓得奖名单,11 月择期公开颁奖,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陆、徴选文类及奖励方式
一、征文组别及对象:
【一般组】具中华民国国籍者
(一)台语创作、剧本创作、报导文学:(持有中华民国身分证者)。
(二)华语创作:(持有中华民国身分证者,并具备下列其中一项即可。报导文学除外)
1.出生地台南市者。
2.曾经或目前就业、就学,或设籍台南市者,并持有证明。
【青少年组】具中华民国国籍(西元 1998 年 6 月 16 日以后~2004 年 6 月 15 日
前出生,12 岁以上~未满 18 岁者),出生地台南市者,及在台南市就业或在学学生。
二、征选文类及字数:
【一般组】
1.短篇小说(台湾闽南语、华语):1 万字以内。
2.现代诗(台湾闽南语):1 首,50 行以内。
3.散文(华语):5 千字以内。
4.报导文学(华语):与台南市相关之在地书写,5 千字以内。
5.剧本:不设限语文,适合舞台演出,剧本长度以演出时间 60 分钟以上,以原创为
限,且未曾公开发表者(公开发表指未以任何形式出版刊行及商业演出者),需附 300
字以内剧情大纲。
(台语书写文字:1.全汉字、全罗马字、汉罗合用均可。2.拼音呈现部分,均应遵照
教育部公告的“台湾闽南语罗马字拼音方案”之拼写系统。3.用字部分,请用教育部
公布之“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
【青少年组】分新诗、散文二类
1.新诗:1 首, 20 行以内。
2.散文:600~2000 字。
三、录取名额及奖励
【一般组】
(一)短篇小说
首奖 1 名,奖金新台币 10 万元整,奖牌乙面。
优等 1 名,奖金新台币 6 万元整,证书乙纸。
佳作 3 名,奖金新台币 1 万 5 千元整,证书乙纸。
(二)现代诗
首奖 1 名,奖金新台币 6 万元整,奖牌乙面。
优等 1 名,奖金新台币 3 万元整,证书乙纸。
佳作 3 名,奖金新台币 1 万元整,证书乙纸。
(三)散文、报导文学
首奖 1 名,奖金新台币 8 万元整,奖牌乙面。
优等 1 名,奖金新台币 4 万元整,证书乙纸。
佳作 3 名,奖金新台币 1 万元整,证书乙纸。
(四)剧本
首奖 1 名,奖金新台币 10 万元整,奖牌乙面。
优等 1 名,奖金新台币 6 万元整,证书乙纸。
佳作 1 名,奖金新台币 1 万 5 千元整,证书乙纸。
【青少年组】新诗、散文各取
第一名 1 名:奖金新台币 1 万 2 千元,奖状乙纸。
第二名 1 名:奖金新台币 1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三名 1 名:奖金新台币 8 千元整,奖状乙纸。
佳作 3 名:奖金新台币 5 千元整,奖状乙纸。
(学校指导老师依教育局规定给予叙奖)
一、资格审查:由承办单位审定。
二、作品审查:
(一)由承办单位聘请知名作家及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复审(决审)。
(二)作品如未达水准,得由评审委员会决议该奖项从缺或调整录取名额。
(三)决审意见由评审委员记录及汇整,并刊登于得奖作品专集。
捌、参选须知
一、参选类别不拘,每类限参选一篇为限;获台南文学奖历届首奖者,三年内不得参
加同
二、参选作品一律以电脑缮打,内文新细明体 14 级字型,行距(固定行高)16 点直
式横书,并编列页码,以 A4 纸张双面打印(请于作品左边以订书针装订,勿另加封
面或特殊装订)。青少年组作品未用电脑打字者,以 600 字有格稿纸缮写清楚,字迹
潦草或打印格式不合规定者,不列入评选。
三、参选作品不得标注姓名、笔名或附加任何可资辨识作者身分之记号。
四、作品不能同时参加其他征文活动。
五、报名表:
【一般组】请浮贴中华民国身分证正反面影本;非出生地或设籍台南市者,请另附学
生证、毕业证书、户口名簿、工作证明、租屋证明等其中一项资格证明影本 1 份。
【青少年组】请浮贴中华民国身分证及学生证正反面影本;尚未请领身分证者请附户
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影本 1 份。
(一)得奖作品之作者,应以非专属性永久无偿授权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在合理范围
内及公共服务用途下,重制出版,并得不限时间、地域及次数利用该著作,利用方式
包括重制、散布、公开传输、公开播送、公开口述、公开表演、编辑及制作成数位形
式档案,并得转授权他人为上述之利用,惟须告知作者,且转授权所衍生利益归作者
所有。得奖作品不另支付酬劳或版税,出版后致赠作者专集 5 册,各作者仍享有其
著作财产权。
(二)主办单位具有剧本之演出三年内一次性无偿授权之权利。
(二)各类组得奖名额及有关评审相关项目,由各组评审委员及评审会议全权决定。
拾、注意事项
一、参选资格证明如有伪造,则取消参选资格。
二、参选作品,限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体形式发表、出版或获奖,并不得抄袭,如
有上述情形,一律取消得奖资格,追回奖金,并发布新闻,侵犯著作权部分,自负法
律责任。
三、参选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时请自留底稿。
四、所有得奖者务请于公布名单并接获通知于规定期限内提供作品电子档,以利后续
出版事
五、简章及报名表请迳自文化局网站 http:// culture.tainan.gov.tw 下载
(洽询电话:06-6321047 转 6610 申小姐)。
预告 2017 年第七届征文类别
【一般组】
1.短篇小说(台湾闽南语、华语)
2.现代诗(华语)
3.散文(台湾闽南语)
4.儿童文学(华语)
5.剧本(不设限语文)
【青少年组】
1.新诗
2.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