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些推文在谈“歧视”这个议题,其实不妨站在当时人的视角去观看。
*更:我误会原文推文串对于歧视的看法了,指的并不是我文中所叙述的这样。
一、“生番”、“熟番”、“番膏”的“番”:
过去清朝在台湾的土地上划分了一条界线,用来区分汉人(福建、广东移民)以及原住民
的生活领域。
为了避免汉番冲突,因此明令汉人禁止越界偷垦。所以界外并不被清朝视为领土,土地之
上的居民也就不被登记在户口。
界外的原住民,如果向清朝缴税跟服劳动,在身分上便会被清朝界定为熟番,反之,则为
生番。
因此,番其实是当时的官方称呼,也是一种来自他者的“他称”,但却符合当时的语境。
如果使用“原住民”,这固然符合现代对于族群的界定,但这就不符合了当时的历史时空
就好像你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一样,不同历史时空的词汇,在借用上必须留意内涵符不
符合该时空的情境。
顺带一提,其实连“原住民”也是一种他称,各族有自己的自称,像是阿美族的阿美、达
悟族的达悟、赛德克族的赛德克,在他们的语言里都是“人”的意思。
二、领土与主权的概念
我们有时会不经意的把现代主权国家的领土以及国民两个概念套回过去的清领台湾,然而
这也是一种以今窥古的误植。
清朝在治理台湾时,真正会被纳入领土,并登记在土地帐册,以及户口上的,是有设行政
机关,并派员管辖的地区,比如这集出现的台湾府、凤山县。
第一集的海难中,罗妹号上的人是被瑯桥的原住民杀死的。但在当时清朝的统治最南端仅
止于凤山县,番界以外再往南就不属于清朝的统治,因此瑯桥十八番社并不被清朝视为属
民。
清朝为什么不统治整个台湾呢?其实历任清廷与台湾有关的官员,第一个,受到“三年一
任”的影响,大多不会太认真经营台湾;第二个,当时台湾归福建省管辖,一旦设置行政
区划,行政、驻军都是庞大的开销,以当时的台湾上缴的租赋来看,根本不够统治的支出
,还要上级的福建省拨款支援,多设置行政区划根本是烧钱举动。
当时的好官,标准是不扰民、不加税,为了多增加行政区域,而要负担财政,这在考核上
面也有碍官员升迁。
因此清朝疆域的扩张,有时都是汉人非法越界大肆开垦无主荒地,或是原住民的土地,称
为番地后,为了向清廷取得合法开垦执照,而向官府要求设县治理,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剧
中的“噶玛兰厅”。
然而西发利亚条约后的西方国家,已经建立起主权国家的概念,也就是一个国家应具有明
确的领土、国民等概念。
所以吴大廷跟刘明灯才会认为瑯桥的生番杀了人,根本不关清廷的事情。这是清朝这个前
近代国家跟美国、英国这种现代国家明显的认知差异。李仙得为首的外交官员,在认清这
点后,才会主动去找斯卡罗谈判。
那既然番界外的居民严格说起来是“无主”,那么根据当时国际法的概念“我来了、我看
到了、我征服了”,自然就是一个抢先、胜者为王的争夺土地行动。
因此之后牡丹社事件,便被日本人运用了所谓“非国民”的概念,出兵攻击当时的原住民
。清朝在认知到这种国际公法后,因此决定扩展统治疆界,设立恒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