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道路交通事故应变处理常识

楼主: spy11111 (我最爱5566拉)   2008-08-02 17:53:51
台南版上看到许多人为了交通所苦
让我来为大家提供一下小常识
字数有点多,请大家耐心看完
真的非常有帮助哦!!
可以分为三区:
[一].应变处理区-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变处理原则
1.‘放’-放置警告标志
打开车辆闪光黄灯,在事故地点后方适当距离处,放置车辆故障标志:
道路交捅事故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A.高速公路:应放置于事故地点后方100公尺处。
B.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过60公尺之路段:应放置于事故地点后方80公尺处。
C.最高速限50公里至60公里之路段:应放置于事故地点后方50公尺处。
D.最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应放置于事故地点后方30公尺处。
PS叮咛:依事故道路的速限,作为放置距离,较好记。例如在速限50公里的就放在
50公尺处。高速公路速限100公里,就放置于车后100公尺处,依此类推。
2.‘拨’-拨打110与119或112(紧急求救)或亦可通知保险公司协助处理
一.报案时应说明事故地点、时间、车号、车种、伤亡情形及报案人姓名。
二.手机即使遭到锁定或找不到网络,或尚未插入SIM卡时,只要手机仍位于可使
用之网络类型涵盖范围内,仍可拨通112紧急求救系统。
三.当事人最好亲自报案,或委托他人报案,此属“自首行为”,日后若需负担刑
事责任,则可依法获得减刑。
PS叮咛:现场若有其他人员,可同时寻求其协助处理报案、定位事宜。
3.‘划’-将事故双方车辆位置划线定位
一.划线方式的定位,于后之“权益保护区”参阅。
二.“有人伤亡”事故,因属刑案性质,应保持现场完整,待救护人员前来处理,
在标示定位。
4.‘移’-移开车辆
“无人伤亡”事故,车辆尚能行驶,应尽速将车辆位置标绘移置路边。
5.‘等’-平心静气等待警察
一.等待期间,当事人可先行现场拍照,并寻找目击证人,其他处理要领,于后之
“权益保护区”参阅。
二.“无人伤亡”事故,纵使双方已达成和解,不需警察处理,仍可自行拍照存证

PS叮咛:有关事故后续延生出的责任问题处理,请参阅“交通资讯区”。
[二].应变处理区-事故现场如何处理
1.无人伤亡事故:如遇车辆损毁、无人伤亡的事故,当事人应打开车辆闪光黄灯,在
事故地点后方适当距离放置车辆故障标志,如车辆尚能行驶,应先将汽车的四个车
角(或轮胎)、机车的倒地位置标绘在地面,并迅速将车辆移至路边安全处所,避
面妨碍交通。
如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者,得不报警处理。
2.伤亡事故:a.打开车辆闪光黄灯,在事故地点后方适当距离处放置车辆故障标志,
以保护现场。
b.立即依于后之“应变处理原则”处理。
c.尽速救护伤患,并寻求他人协助,将伤者送医急救。
d.不得迳自离开现场,否则即成为肇事逃逸案件。
PS叮咛:→紧急救护原则←
维持伤者呼吸道畅通,将其置于正确舒适的姿势,以防病情恶化,并给
予心理支持,详细观察、纪录病情的变化,但若发现有头、颈、脊椎等
部位损伤时,切勿移动伤者,须待受过专业顺练的就护人员前来处理。
3.肇事逃逸事故:a.立即拨打110,如有人伤亡时再拨打119。
b.设法蒐集肇事车号、车种、特征,以及逃逸方向等资料,作为报
案时参考,并尽可能寻找目击证人,以利案情厘清。
[三].应变处理区-特殊地点交通处理要领
1.高速公路:若无人伤亡,车辆尚能行驶,应依下列成序应变及报案
a.打开车辆闪光黄灯,于事故地点后方约100公尺处竖立车辆故障标志。
b.标绘定位后,迅速将车辆移置路肩。
c.车上所有人都应下车至安全处所等候。
d.拨打110、119通知警察机关或相关救援单位,或直接使用路边紧急电
话,或拨0800-008-456转请警察机关前来处理。
或事故有人员伤亡,应保留现场,并依前述程序应变及报案。
2.隧道:若事故无人伤亡,车辆尚能行驶,应先打开车辆闪光黄灯,于事故地点后方
适当距离处放置车辆故障标志,在地面标绘定位后,尽量将车辆移至紧急避
车湾或隧道口,并依前述程序应变及报案。若事故有人员伤亡,应保留现场
,并依前述程序应变及报案。
如遇车辆火灾,尽量将车辆靠边停放、熄火,按隧道内消防箱(每50公尺有
一处)上手动火警警报按钮或利用最近的路边紧急电话,向交控中心通报,
所有人员应依逃生指示灯指示方向或现场广播讯息,尽速撤离。现场有警察
或救护人员时,人员及车辆应遵从指挥撤离。如遇长隧道火灾,应立即将车
辆熄火,车上所有人员尽速下车,依逃生指示灯指示,往逆排烟方向,从最
近之人行横坑或车行横坑离开现场。
3.铁路平交道:尽速按下平交道旁的红色紧急按钮,将车辆驶离或推离平交道,如无
法排除,立即尽速将人员撤离平交道,拨打110、119或0800-800-333
报案,在安全区域等候警察。
4.载运危险物品车辆:运送危险物品车辆,如有外泄渗漏或发生变化,应打开车辆闪
光黄灯,于车辆前后30-100公尺处竖立车辆故障标志,并依该
车辆左右两侧悬挂之“危险物品标示牌”上标明的危险物品名
称、联合国物质编号和紧急联络电话,迅速通知货主,或利用
110、119报案电话通知警察机关与相关救援单位。所有人员远
离现场,切勿随意靠近。若现场交通仍可通行,其他车辆应尽
速驶离现场,若现场救灾人员指挥疏散或改道行驶。
[四].权益保护区-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
1.警察人员到场前:a.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时,千万要心平气和,切勿动气争执,
徒增事端。
b.确认事故当事人,避免对方冒充顶替,逃避责任。
c.送伤者就医,如无他车可用,必须使用肇事车辆时,请先标绘
车辆位置,再行离开。
d.尽可能将现场概况、地面痕迹、散落物、肇事车辆损坏情形,
以及伤亡者的行情拍照存证。
PS.叮咛:可使用照相手机拍照,或将相机列为行车时的必备物
品。
e.设法寻找目击证人,协助厘清案情。
2.警方人员处理中:a.配合警察,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PS叮咛:车辆或伤亡人员如已被移动过,应主动告诉处理人员
,以维护本身权益。
b.现场重要迹证(如煞车痕、刮地痕等),应请处理人员注意蒐
证,并请其拍照存证。
PS叮咛:事关自身权益,请别不好意思提醒处理人员。
c.现场(草)图与笔录签章前,当事人应详细阅读,如发现有错
误或遗漏,应请处理人员补正。
PS叮咛:宁愿当时多一点仔细,也不要事后牵扯不清。
d.注意言词态度,切勿与对方当事人或处理人员口角争执。
PS叮咛:有时,因态度引起的纠纷,会比事故本身更严重。
e.现场调查询问结束,警方会开具“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
单”给当事人,以立后续处理事宜。
PS叮咛:如果警方未开具联单,请记得主动索取。
3.警方人员处理后:a.当事人可于事故发生后依“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所
载明期间后(受伤45天、死亡15天),在办公时间内,前往原
处理之警察单位查询肇事原因。
b.肇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处理警察单位申请开具“道路交通事
故证明书”、“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以及申
请现场图影本等相关资料。
如何绘制事故现场?
标绘事故现场,可利用蜡笔、尖硬物(如石头、角铁、铁棒)等具
有标记功能的物品,作为标绘工具。
a.汽车:描绘汽车的四个车角(或轮胎),并以三角图示标明车辆
行进方向。
第一种:车角定位法
第二种:车胎定位法
b.机(慢)车:描绘机(慢)车两个轮胎半圆与把手的位置。
c.行人:圈绘行人倒地的位置。
[五].交通资讯区-交通事故后延生问题处理
1.如何处理刑事责任:a.事故有人受伤,当事人无法和解,请于事故发生六个月内,
主动向肇事地点辖区分局刑事组,或地方法院,提出告诉。
超过法定六个月告诉期限,将丧失权益。
b.事故有人死亡,因属非告诉乃论,检察官将依法提起公诉,
当事人应等候地方法院检察署通知处理。
2.如何处理民事责任:a.民事赔偿当事人应自行协调理赔,或委托保险公司办理,若
无法达成和解,请迳向事故发生地或对方当事人住居所乡、
镇、市、区公所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地方法院诉请审
理。民事赔偿请求时效,自事故发生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
时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应特别注意。
b.民事赔偿案件属告诉乃论“不告不理],警方不会主动通知催
办,应自行依前项规定办理,另警方处理人员依规定不得主
动参与民事和解,亦不得以扣留证照、车辆或任何不当手段
促使和解成立。
3.如何进行违规申诉:a.对于警方所举发违规通知单内容如有不服,请于应到案时间
内,向交通事件裁决单位提出申诉。
b.当事人对裁决单位裁定处罚仍有不服时,得于收到裁决书之
翌日起二十日内,以司法诉状,向原裁决单位提出声明异议
,向原地方法院提出抗告,移由高等法院裁定,经高等法院
裁定后,不得再抗告。
4.如何申请肇事原因鉴定:a.对于警方所提供的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意见持有异议
,可在事故发生六个月内,迳向发生地车辆行车事故鉴
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b.当事人对前项鉴定结果仍有异议时,得于收受鉴定意见
书翌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向发生地车辆行车事故鉴定
覆议委员会申请覆议。
c.已进入司法程序案件,应诉请法院嘱托鉴定或覆议。
d.当事人对前项鉴定覆议结果仍有异议时,应自行举证具
状陈明,提供法院审理时参考。
作者: gota720822 (巧克力厚片)   2008-08-02 17:57:00
这篇文章值1000两~可见你打的很认真...给你推一下
楼主: spy11111 (我最爱5566拉)   2008-08-02 17:59:00
哈哈 还好...希望大家别被坑了才打的
楼主: spy11111 (我最爱5566拉)   2008-08-02 18:00:00
对了 怎么知道此文的价值阿
作者: yago (☑台南彭于晏)   2008-08-02 18:03:00
按大Q
楼主: spy11111 (我最爱5566拉)   2008-08-02 18:04:00
谢谢
作者: CHTinG (马的 超干的)   2008-08-02 19:26:00
好文一定要推的
作者: jspout (Chaos Confusion Mess)   2008-08-02 19:54:00
帮推…虽然没有认真看完…
作者: toycar (阿车仔是羽球幼幼班 )   2008-08-02 20:26:00
有 m 的价值...:)
作者: mirrorenvoy   2008-08-02 22:10:00
一.报案石英说明是故地点 =>错字0.0
作者: Keira (老娘不死只是凋零)   2008-08-02 22:49:00
实用好文
作者: miduki (全世界我最喜欢你)   2008-08-03 01:05:00
M吧
作者: wen46483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2008-08-03 03:30:00
补充一下 台南交通队是在文化中心旁的一间派出所
作者: qwamoo (无心插柳柳成樱)   2008-08-04 21:25:00
推 有实用到
作者: KFCmax (肯德基先生)   2008-08-04 21:26:00
有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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