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 106年“全国语文竞赛之闽南语朗读文章”

楼主: CCY0927 (只是个暱称罢了)   2017-05-07 20:39:28
http://blgbun.sce.ntnu.edu.tw/composition/
教育部106年“全国语文竞赛之闽南语朗读文章”活动简章
1. 目的:为符合全国语文竞赛实施要点之竞赛宗旨,加强推行语文教育,并扩大参与
对象,特办理“全国语文竞赛之闽南语朗读文章”征稿计画。
2. 主办单位:教育部。
3. 承办单位:国立台湾师范大学。
4. 收件及录取公告时间:
- 收件时间:106年5月5日起至7月4日止(共计2个月)。
- 录取公告时间:106年10月3日(公告于活动网页中)。
5. 征选规定:
- 为考量比赛之公平性,以及便利参赛者查询辞典和聆听词目发音,朗读文章之用字概
以教育部《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之用字为准。
- 部分前述辞典未收录之拟声、拟态词,则以“台湾闽南语罗马字拼音方案”标注。
- 字数:700至750字为限(含标点符号)。
- 参选作品请缴交word档及pdf档格式各1份。
- 文章请提供作者署名(本名或笔名)之台罗拼音。
- 检附联络资讯(含姓名、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件信箱)。
6. 征选限制:
- 参选作品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曾经获得其他单位发给奖项。
- 参赛作品不得有抄袭、翻译、临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权之情事。
- 违反规定者,除自负法律责任外,并撤销参选资格,其已发稿费,应予缴回。
7. 收件方式:采电子邮件传送至活动专属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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