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跤”与“脚”的争论向来已久
后来以音韵证明,脚不会读做kha,所以推荐用字就用跤
只不过几乎许多台语母语者(对正字不熟悉者)对“跤”字很不认同
而且台湾凡是有“kha”的地名
从清代到日治时代,北京话还没传入台湾的时候,就全部都写为“脚”
如 茄苳“脚”、四“脚”亭、高树“脚”、崁“脚”、山仔“脚”....
查了内政部地名系统,似乎只有嘉义“金跤椅”是写“跤”
并且日治时代地图也全是“脚”
还有像漳州的地名也是楼仔“脚”
显然地名读作kha却写成“脚”的情形是一开始就这样了 而且应该不是受北京语影响
为什么当初这些地名一开始就写成“脚”呢?
如果在书写台语文章的时候要照推荐用字来写,就会发生这些地名全都要被改写为“跤”
可能是引起一些人反弹的原因
(但用异用字的角度来看 地名应该可以照当地习惯用字书写)
各位前辈怎么看呢? 为什么所有带有kha的地名从一开始就写成“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