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介绍] 文章:与鹿共舞:梅花鹿与原住民

楼主: shinshong ( )   2014-11-14 19: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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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通讯》第84期 2014年11月
http://www.ntl.edu.tw/public/Attachment/411141782216.pdf
与鹿共舞:梅花鹿与原住民 文/戴宝村(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教授)
动物学理描述的梅花鹿
台湾梅花鹿是台湾特有种类,生物学的分类为哺乳纲(Mamalia)、偶蹄目(Artiodacyla
)、鹿科(Cervidae)、鹿属(Cervus)、鹿种(Cervus Nippon),其学名为"Cervus
nippon taiouanus",英文名为"Formosan sika deer"。学名是由 19 世纪 60 年代的生物
学家 Blyth 命名,当初 Blyth 认为日本梅花鹿为全世界梅花鹿之主种,因此学名里有
"nippon"(即日本)一词。
梅花鹿因背部有白色似梅花的斑点而得名,其白色斑点以外的毛色会随季节而有所不同,
夏季为栗红色亮丽短毛,冬季为茶褐色浓密长毛,毛的长短可使其适应不同的气温。公鹿
体形较雌鹿大,身长约1.5 公尺,高约 1 公尺。雄鹿于两岁时开始长角,至 5 岁时长度
可达 70 余公分,雌鹿则无角。母鹿怀胎 8 个月后生育小鹿,大致一胎仅一只。梅花鹿大
致栖息在平原邻接着密林之处,以植物的嫩业、嫩芽为主食,具反刍能力。天性机警敏锐
,平常多数结群栖息。
平埔族与梅花鹿
对台湾平埔原住民来说,鹿皮是日常生活物资,也具有信仰意义。陈第《东番记》记载,
原住民禁止私自猎鹿,要到冬季鹿群出现时才捕鹿。狩猎方式为全社出动,也有携带猎犬
,用包围方式围住猎物,再用标枪射杀,由于捕鹿方式不是全年猎杀,也不滥捕,因此可
维持鹿群的数量。荷兰传教士干治士(G. Candidius)记载,原住民猎鹿方式有三种:罠
或套索、鎗(即标枪)以及弓箭。罠应是以张网捕鹿。17世纪下半叶后只增加火鎗作为狩
猎工具。在共同猎场进行协同狩猎,等于享有共同之狩猎利益,捕获的鹿只须进行分配,
而非个人或少数人独占。除肉作为食物、皮作为衣饰,鹿皮也可作为犯罪的赎罪品或结婚
聘礼。总之,鹿与原住民的生活关系非常密切。
荷兰人入台后,由于需要大量鹿皮进行贸易,以日常用品或奢侈品与原住民交换鹿皮。为
满足需求,原住民须猎捕更多鹿群,破坏了传统的禁令与规则,连带影响原住民的生活习
惯;再加上荷兰人引进汉人猎鹿,汉人引进更有效率的猎捕方式,使得鹿群更快速减少。
荷兰人离开后,鹿皮仍是重要贸易品,但因过度猎捕,再加上汉人农耕地扩张,使得鹿群
持续消失。
鹿皮成荷兰重要贸易商品
荷兰人治台后,鹿皮贸易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是有利且重要的贸易品,因此致力于对鹿皮
的收集与独占贸易。荷兰人透过三种管道取得鹿皮:一是原住民的纳贡、罚款,或与其交
易;二是向汉人收购、透过汉人收购,或向汉人抽税;三是荷兰人自己进行狩获。从中村
孝志的研究得知,1633-1660年间的鹿皮交易状况:一、1638、1639 两年为鹿皮输出的最
高峰;二、1640 年代为鹿皮输出之低潮期;三、1650年代鹿皮输出相对平稳。1637 年以
后开始引进中国人新的狩猎技术,再加上猎鹿空间扩张至虎尾社,导致鹿皮输出大增。到
1640 年代,鹿皮输出大减,应与禁猎政策及日本经济不景气所致。而 1650 年代鹿皮输出
回复平稳,则与 1640 年代荷兰人保育措施有关。除此之外,荷兰人对于鹿皮走私亦严加
管控,以保证鹿皮贸易之资源与利润都掌握在东印度公司之手。
以鹿为地名及其保育
早期梅花鹿遍布全台,随着大量猎取及田园开拓而消失,但各地仍留下甚多鹿的地名足迹
。查询内政部建置之“台湾地区地名查询系统”及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台湾地名冠有“鹿
”字者,与鹿具有关联性的为数不少。在可查询到的 160 个冠有“鹿”字的地名当中,
“鹿寮”、“鹿坑”(鹿窟)、“鹿埔”、“鹿鸣坑”、“打鹿埔”等,与鹿群栖息或者
与猎鹿有关的地名,大概占了一半左右。另外,则与鹿的形状(包含其部位,例如“尖仔
鹿”)、音译(例如“沙鹿”)、日本地名(例如“鹿野”)等有关。另外,还有未冠有
“鹿”字、却与鹿有关的地名,例如斗六原为原住民语“捕鹿”之意,皮仔寮则是猎鹿者
制皮之场所。
台湾梅花鹿于 1969 年在野外绝迹。1982 年,学术界人士提出台湾梅花鹿复育计画;1984
年,行政院核定“台湾地区自然生态保育方案”,将梅花鹿复育工作列为重要工作之一,
并指定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负责办理,其工作范围涵盖历史、行为、生态、植群、遗传、
生理、疾病、保健、现场规划及饲养管理等方面。
复育目的除保存台湾梅花鹿品系外,亦欲使其得以回归野外生活。复育鹿群则是选择台北
市立动物园饲养之梅花鹿群作为核心复育鹿群。1994年进行第一次野放,至 2003 年为止
共计 13 次野放,野放数 213 头。在 2006 年从事的调查,在垦丁国家公园及其周边地区
发现约 1,500 余头梅花鹿,然而国家公园内梅花鹿的繁衍仍受到狩猎,以及放牧牛羊等原
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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