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呦~幸好国家不是给重机圈管
讲一堆自我安慰的法条解读
那按照底下新闻,是不是重机圈应该全部去告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
无。权。执。法
快笑死,高公局就没有全面开放嘛
在那假设不存在的事,然后再假设国道公路警察会全面下命令禁止,然后说人家国道公路
警察局命令抵触法律无效艾
在网络想像世界呛警察抵触法律,然后在现实世界被警察依法行政赶离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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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脸书粉丝团“94要上国道”,7月1日至4日在全国各地发起大型重型机车上国道行动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除了在辖区路段部署重兵防堵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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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toriaSaber (呆毛吃饭王)》之铭言:
: ※ 引述 《mshuang》 之铭言:
: : 第一个因为没公告依法不能行驶
: :
: : 第二个有路权不代表能骑
: :
: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 :
: :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公路或警察机关于必要时,得就下列事项发布命令:
: “必要时”
: 什么叫必要时?比方说高乘载。
: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6141&KWD1=
: 发文单位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不是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
: 道路主管机关是交通部,非内政部。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条例是根据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33条第6项
: 交通部”会同”内政部订之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33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9&flno=2-1
: 第 2-1 条
: 汽缸总排气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机车在公告开放其行驶之高速公路路段
及
: 段,不受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款不得行驶及进入高速公路之限制。但另有禁止其进入或
行
: 规定者,该管公路管理机关应公告之,
: 开放或禁止只能由公路主管机关公告。
: : 实际上并不仅限于大型重机有这种限定,甲类大客车,一定吨数的大货车,某些管制
路
: :
: : 都有类似的限定
: :
: : 所以理论上即便高公局全面开放,高速公路警察局也可以一个命令全部禁止
: 正确名称为国道公路警察局,若其发布命令全部禁止,可能我们是警察国家。但我们不
是
: 察国家,其命令已经牴触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条例第2-1条和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3
3?
: 第6项。命令牴触法律无效,你的理论实际上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