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关于我被水桶

楼主: killeryuan (龍鳥)   2014-06-19 04:38:53
buehrle申诉的理由是没有违反板规, 因此就这点加以回应。以下以我在板上转来
的三篇buehrle违规文章作为证据,一篇一篇解释。
在此先将本板对护航的定义重申一遍:只要试图推翻吐槽的论述、试图证明吐槽的
错误,或是对吐槽提出不同的解读,在本板的定义都属于护航。
首先是【Re: [黑暗] 漫画家的骨架】, 从【我是来护航的... 其实也不算是护航
。】很明显可以看出是护航文章。里面提到【他即使骨架有误,他还是卖座受欢迎
。也就是说,很明显的,骨架正确与否,和作品是否卖座并无关联啊。】很明显是
违反了板规三-1“大绝招”中的“以销售量或是读者数量来护航”,因此违规。事
实上根本也没有人提过骨架正不正确会卖不卖座,因此这不只是回避吐槽点,简直
是凭空创造吐槽点再来护航了。
再来是【[黑暗] 骨架对神作到底影响多大】, 从【他即使骨架有误,他还是卖座
受欢迎。也就是说,很明显的,骨架正确与否,和作品是否卖座并无关联。】此句
话和上一篇违规文句一模一样,自然没有上一篇违规这篇不违规的事情。
最后是【[黑暗] 神作和骨架的关系】, 从【即使这些漫画家的作品骨架并不那么
正确,但也不因为骨架的不正确影响到销售。所以可以说骨架正确的百分比和作品
受到读者喜爱的程度,以及销售量是毫无关系。】基本上是前二篇的主旨的换句话
说,当然也不存在前二篇违规此篇不违规的现象。
因此这三篇文章都是违规无误。
而buehrle所谓的【因为我是来"吐曹"符合版旨的"漫画领域内现象"】、 【不得以
"护航文"的规范约束】。首先是不是护航文板规有定义,不是谁说得算。再来我从
来没听说什么【神作% = 骨架正确%】这种"公式",直到buehrle的这几篇文章为止
;我也从来没看过有任何一部作品是有关于【神作% = 骨架正确%】, 更不要说这
会形成什么"漫画领域内现象"了。再说以吐槽为名行护航之实本来就违反板规五,
因此buehrle的抗辩理由不存在,
再重申一次违规护航的定义“一切回避吐槽点的护航都是不正确的违规护航”,当
有人提出漫画中的人物骨架错误时,正确的护航点是指出人物骨架并没有错误或没
有错得那么多;而不是说骨架跟销售量没有关系。
以下是我个人意见。
骨架跟销售量有没有关系是用嘴巴讲的吗?有研究过吗?海贼王的骨架跟正确骨架
差了几个百分点有算过吗?新加入的购买量与流失的购买量各是因为什么原因有做
过调查吗?否则这个结论是从何而来?
作者: buehrle (無限期支持台灣獨立。)   2014-06-20 16:42:00
关于以上判决我的回应是 第一篇我已经接受版主建议自删因此第一篇之过错及判罚就是版主要求之自删 而我既已自删即表示我已受到惩处 若以第一篇有错故第三篇需连带受罚明显违法现代法律中一罪不得两罚的观念
楼主: killeryuan (龍鳥)   2014-06-20 19:43:00
不是连带受罚 而是第一篇就错了 重发还是错的以法律来说 你偷一次是偷 偷两次还是偷 不叫做一罪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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