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检举与违规行为判决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3-09-14 23:30:02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请看原文:
: “在体育课(?)接触到空手道之后,拼命的锻炼自己
:  这段还有点主角的样子,毕竟弑亲是一开始犯下的错,故事上反有弥补的空间”
: 原PO除了不能认同主角的行为外,也认为做了这些恶行的人(坏人)没有主角的样子。
: 怎么会说没有论及“坏人担任主角的适妥性”呢?
: 如果原PO只是陈述“无法认同‘该角色’的理由”,反问坏人能否担任主角当然是模糊吐
: 点,可是原PO同时论及了“无法让人认同的人(坏人)能否担任主角”的问题,此时讨论
: “坏人担任主角的适妥性”当然没有模糊吐点。
: (补充:此处蕴含了“坏人=无法让人认同的人”这样的前提)
关于a5378623君(以下简称a君)之意见
本人(原案宣判板主 jschenlemn)做下列解释
1. 所谓‘坏人担任主角的妥适性’,指的是“以坏人究竟能不能担任主角”为主题
并以此进行论述。
在此篇文章中,原发文者仅表示“该主角没有主角的样子,不予认同”。
但能不能从把论点从“他没有主角的样子”进而引申成讨论“他能否担任主角”
不但文章中没有积极的论述,亦缺乏具体之结论。
也就是说,虽然原发文者“不认同主角”,但没有明示“他能否担任主角”。
所以“他能否担任主角”这个论点,仅可视为a君自行推断的结果。
更别说讨论更广的“坏人能否担任主角”。
臆测吐点进行护航以规避原有吐点之行为,属于板规3-6之规范。
尤甚者可能触犯板规3-3,请各位板友务必注意。
2. 根据板规3-6,一切回避吐点之护航行为皆属轻微违规。
文中原发文者已提出诸多“不认同该主角之理由”,所以护航时就应以此进行
进而解释主角行为理由或反驳原吐槽者之论点。
若仅以“坏人当主角很怪吗?”对原吐槽者提出询问,即为闪避原发文者举证之事由
或提出之论点,另把护航之义务反推回原吐槽者身上之行为。
简单来说,若护航者认同该主角,就应该以正面论述,而不是把问题丢回给原吐槽者
因为护航“坏人当主角不怪”的义务在护航者上,而非原吐槽者。
而这样闪避吐点的行为,在板规3-6规范中属于轻微的违规。
3. 综合以上意见,a君对于判决之质疑于第一点作出解释
但无论a君所提之意见是否采纳,由第二点来看,把护航的义务反丢给原吐槽者
本身就是回避吐点,受板规3-6所规范的违规行为。
因此若a君欲撤销本次判决与警告,依上述理由予以驳回。
若欲寻求改判,依循审级制度,则需烦请a君至小组板提出申诉。
但若对于板主审理还有其他观点,也可以再提出讨论。
- - -
以下为附注意见
4. 第二点之提问虽可解读为一护航行为,但若要视为单纯板友对于原发文者之提问
也并非不可。所以此处存在一个判读上无可避免的缺陷。
也因此根据板规3-6,若非遭受检举或大量出现,板主并不会主动介入处理
而在受理检举后,也会斟酌是否构成回避吐点之行为,才会予以判罚。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3-09-14 23:34:00
本文同步发送至a5378623君信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