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动画] 伪物语就是史上大粪作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3-08-22 11:14:20
※ [本文转录自 Suckcomic 看板 #1I4wjcl5 ]
作者: a5378623 (黑云) 看板: Suckcomic
标题: Re: [动画] 伪物语就是史上大粪作
时间: Wed Aug 21 01:46:11 2013
: 推 sillymon:对 那是默认立场 但至少“擅自帮对方解释”的的确确是电 08/21 00:57
: → sillymon:波不合这个词所带有的性质 08/21 00:57
: → sillymon:还有“因人而异”不也就是一种回避吐槽论点的说法罢了 08/21 01:16
: → sillymon:原PO可是有提出论点而不是只说 我就是讨厌 而已耶 08/21 01:16
: → sillymon:你想想要是有人说海钓王最近杂鱼很多 你跑出来回“萌不萌 08/21 01:17
: → sillymon:杂鱼很多是因人而异,提醒你还是有人喜欢杂鱼”这能看吗 08/21 01:18
两个问题,“电波不合”是不是擅自帮对方解释以及是不是大绝招。
物语系列的卖点在于满满的碎碎念,而从原PO的文字“卖萌卖输、卖剧情卖输,整段看完
就对话对话对话!然后呢?加个白痴的举动就没了...”我们不难得出原PO 就是不爱这口
味的结论。
也许我解读有误,但是这是从原PO文字得到的资讯,绝对不是凭空臆测。
当然“电波不合”的回应或许会让人以为是要放大绝招,可是问题在于,此时我们讨论的
“作品特质”具有一个特别的性质--它同时是优点也是缺点。
通常情况下,对于大家有共识的缺点,例如剧情逻辑不通,正确的回应方式当然是找出剧
情并且加以解释,指出剧情前后并未矛盾。
这是因为我们讨论的是“客观事实存在与否”的问题。
可是我们无法用任何作品的内容来反驳“物语系列充满了对话的事实”,不过我们却可以
进行“这个事实是好是坏的价值讨论”
所以“电波不合”就是指出“充满了对话是好是坏因人而异”的事实。
援引事实进行回应,我想绝对没有违反板规。
举例来说,有人吐槽漫画剧情口味太重,他认为不会有人喜欢这种重口味的剧情。
然而就是有些人喜欢重口味,有些人觉得很恶心,这时候怎么办?
我们也只能指出事实告诉他,其实有不少人喜欢这样的重口味,很遗憾你不喜欢。
简单来说就是放弃事实面的护航,进行价值面的回应,如此而已。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13-08-21 01:51:00
我很好奇 如果说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是不是也是回避吐点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00:00
是啊 根据板规3-6 大量出现时板主会制止回复原PO 也许"充满对话是好是坏因人而异"是事实但正确的护航会要求提出"充满对话之所以是好的理由"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13-08-21 02:09:00
顺便请问版主 如果向上篇原PO请人说服他看下去 假设我回不喜欢就别看或是电波不对所以别看 这样也违反3-6吗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11:00
不喜欢就别看是大绝喔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13-08-21 02:13:00
恩我的意思是放弃劝原PO继续看 要怎样说才符合版规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16:00
你就不要说就好啦...不过基本上板主会考量前后文啦回复原PO修文 开串作者有其他吐点啊 没有剧情 耍白痴充满对话不好就是因为没有剧情只有耍白痴啊所以说正确护航应该是指出"充满对话也有剧情"当然若只有这一句话也是不充分的 必须要有"为什么"
作者: beelezbub (火锅)   2013-08-21 02:28:00
版规讨论就去漫吐版规版讨论啦,小组长的"德政"捏~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29:00
那你就要说明为什么"充满对话也有剧情不是耍白痴"
作者: beelezbub (火锅)   2013-08-21 02:34:00
反正漫吐版规版就是这样开了,规矩就是这样订了,不爽就去找小组长呛声啊~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35:00
他就是说他没看到剧情只看到对话跟耍白痴啊
作者: beelezbub (火锅)   2013-08-21 02:35:00
不要再拖累辛苦的版主被小组长刁难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3-08-21 02:36:00
接下来是我自己的想法 充满对话是事实 但充满对话也有写得好跟写得差的分别吧 何不解释为什么他写得好呢板规讨论就回归SuckcomicBM吧根据#1Hy_TLmL之公告 本文视为板务文 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作者: fff417 (天璇)   2013-08-21 08:29:00
这篇逻辑不错喔 给推话说我想问在漫吐叫别人说服自己看下去算不算钓鱼阿毕竟都已经不喜欢了 一般人都会劝他不要继续看了吧但是这样就直接踩版规lol这种"请说服我"文在C洽就看多了 没想到在这边又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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