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LOL板主群不处理Xargon等四人

楼主: 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   2013-12-30 11:16:30
: 应永久水桶+劣退处理
: 但板主群以所谓“板规漏洞”之由
: 蓄意袒护该四名使用者在文章内发布含有商业广告之实况连结
: 甚至想要修改板规使其合法
: 如果板主只要不想水桶人就说这是板规漏洞
: 那板规形同虚设
: 本人不服此判决在此上诉
: 4. 举证 (如有需要):如下转文
我在此解释一下,让情况更明了:
一、板规释义
E2板规中于文章内容、推文内容或连结内容(包含实况内容)中,
提及涉嫌任何意图于本国进行商业宣传广告行为者;
经板主群认定为恶意重大违规后永久水桶。
就字面上来看,不管商业广告是哪一个国家的实体或虚拟的产品,
只要在本国进行播送、宣传等,就会违反此板规,
亦即只要是本国的电子相关载具,如电脑、平板、手机连上网络,会使其播放该广告,
就符合并违反E2板规。
会先提出这个释义,目的除了要从基础厘清案情,
也是因为有些板友在争论只有国内的广告算,国外的广告不算,这是错的,
不管是哪一国的产品,不管有没有在国内上市,
只要在本国的电子载具上播送就违反板规。
二、违反板规之人
diefish5566板友在Picket板检举文章中:
● 203 !3112/29 diefish5566 □ [检举] GPL LNL相关若干文章
检举之人为 : Xargon Fairytale929 LuciferRT flyme226
违规文章极多篇,在此不一一列出。
作者: belial94 (小熊猫)   2012-01-01 18:36:00
GPL和LNL皆为LOL官方明定攸关世界冠军赛资格之重要赛事以本人一位在lol版一年余之乡民,重大赛事的实况文让我有空间即时的交流观赛的感受和想法,而这也是LOL版的重要功能、和我会持续到版上浏览的原因之一且任何国内外职业赛事转播,有谁能完全脱离赞助商之广告置入行销?选手比赛服装、赛场看板广告比比皆是,是否因此就全不po版?在我看来,任何版规皆应考量多数使用者之期待与权益且应有调整空间。执拗于版规字句未臻完善处,引申而要求大兴水桶规模,不啻因噎废食、削足适履。支持版主群对此条版规之及时修正。因我知他们的出发点,是为让这个版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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