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不服LOL板主群不处理Xargon等四人-2

楼主: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3-12-29 21:44:26
※ [本文转录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asdlkjfgh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 看板: LoL_Picket
标题: Re: [检举] GPL LNL相关若干文章
时间: Sun Dec 29 20:28:49 2013
板上乱成这样,
我也不浪费时间了,
经开会后,判决结果及说明如下:
1.此案被检举人虽有误触板规之嫌疑,但其肇因为板规漏洞,经板主群认定后判定无违规

2.近日间将补足并完善E项条文,并公告之。也在此感谢diefish5566及其他参与讨论的板
友,协助找出板规中的BUG,毕竟当初也没有人想到这样会有问题,如果不是这次检举,
也不会让我们有机会把LoL板规修订得更完整。
3.此判决为所有板主合议后讨论出的结果,如果板友们仍有疑虑,可以向组务板提出相关
申诉,或是对我们提出不适任的罢免等。
4.补个个人想法,我自己是觉得这样判是很正确的,因为当初板规制定时,说明中的商业
宣传广告等,想限制的必定是其他标的物,而现在看起来却涵盖了很多东西,显然是有
漏洞的法条,而拿此开刀的话确实不合情理。如果真要为了展现公权力而重罚,那跟现
在很多的恐龙法官有什么不同呢?
p.s 另外,我实在有点傻眼每次都被扣帽子,所以先讲一下,任何厂商或是实况主都会因
此而影响到,换句话说,今天案件中是任何相关人或厂商被检举,判决都会一样,不
知道这样能不能接受,I hope so。
以上。
作者: andrewlol527 (双手举举)   0000-00-00 00:00:00
已三表示 板主辛苦了 还要被某些人揶揄 例如(咦?你想嘘就嘘 如果踩线就会有人检举 OK的
作者: LIFTLIFTlolz (大波丽芙特)   0000-00-00 00:00:00
如果GPL广告不行的话TWICTH任何有广告的实况台都不能十秒跟十分钟都一样是违反 一样进桶为什么我看到不少台湾的广告... 你跟我看的不一样?还是你国外IP还是跟色情网站一样 开设在台湾被抓 在美国就没事架设这跟推行难度有差 还有怕人气流失不过板众通常都不会管什么推行难度的XD
作者: a86851247 (小宇)   0000-00-00 00:00:00
特赦正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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