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WOW版版主stkissstone答辩

楼主: Induction (记得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2013-06-21 19:43:17
文长, 边看边回.
※ 引述《Eggholic (爱吃蛋的人)》之铭言:
: ※ 引述《Induction (阿曼尼战熊)》之铭言:
: : 见wow板规
: : 四.多次触犯板规以及累计多篇违规文时之处理方法。
: : 该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触犯板规,则以以往之水桶次数加倍其该次之水桶时间,一回
: :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则为四倍该次之水桶时间。同理,公告三回
: : 之水桶,则为八倍。除了三.b取消永久水桶之规范。
: : 凡所有违反一、二、三大项达警告者,2次警告及并入该项1次水桶。
: : 所有一、二、三大项底下之警告各为独立关系,无法跨项合并成水桶
: : 请留意上色部分.
: : 1. 违犯板规处过水桶者视为前科犯.
: : 2. 各项警告为独立关系.
: : 所以不同项违规的 "水桶" 依前科犯double处置没有问题.
: : 而各细项独立计算者仅针对警告处置一项惩罚内容, 水桶不在此限.
: : 这部分如理解错误再请WOW板BM作出正确解释.
: 我想大家的逻辑和法学素养似乎不够,在此再详细说明之:
: 一、法律是生硬的,但不是死的:
:  法律是活的原因在于判决时除了直接看法条所述,在审时尚可参考先前判例、
:  普世价值观、社会伦理、风俗民情、情节轻重,犯后态度、比例原则等。
:  它是活的、可以救的、如有不适尚可再议和修法,并非死鱼一只,不会活动。
:  就像当红的酒驾情事,惹来众怒可修法加重刑责。
:  而生硬的地方在于商议讨论到最后仍需依当时法条判之,不可旧例新罚,
:  所以先前的酒驾肇逃,大家不爽归不爽,也无法处以今日极刑;
:  同样亦不能新例旧罚,如同我累犯三次,不能照旧法永桶。
:  在这样的前题下,先来讨论一下WOW板规历来的变化,和当时的思维及时空背景:
:  除了违反著作权文、和张爸、广告文视为情节重大一律永桶,其他永桶法条的改变,
:  可以让我们对本案多一些思考。
:  于greydust前板主在任时,旧制有:"被水桶者,初犯一周,再犯加倍,三犯永久。"
:  现今的新制已取消永桶,累犯加重制度见于板规四,但原则仍是倍数制,以2的倍数
:  (次方)加重处理。
:  于WOW板精华区留有部份关于永桶条文变更的讨论,如有兴趣请自行移驾参看。
:  细究其意不外乎是考量情节轻重与否和依比例原则判刑。
:  上述两点尚可见于现今板规之细节,如板规四所述:
法条可以讨论, 但不宜因个案作调整.
所以如果想讨论板规, 你可以找板主商量甚至在看板上提出异议来讨论.
但是这跟申诉人的违规是两码事.
为了申诉人既定的违规而修改板规, 不管修正后是趋于合理抑不合理
相较于先前都称之为“开特例”
显然是没得商量.
如果申诉人想讨论板规刑度, 现在就可以私下或利用wow的板面与板主讨论.
组务板不是处理这件事情的地方.
不过就算wow板主同意了申诉人的说法, 这也不会影响申诉人的判决.
因为上路的日期绝对赶不上申诉人早已发生的违规.
一如引文举例:
酒驾肇事现在的惩罚不适用于法条上路前的案例,
就算现在还在打官司的也一样.
讲到这边就好, 因为出事了才来检讨明文之刑度不仅组务, 路人也不会觉得合理.
这里根本不是讨论WOW板规的地方.
btw, 永桶的确欠缺法源, 这件事情除非st板主能够说服组务他迳自永桶的理由,
否则应该是没有什么悬念才对. 这一点应该多数人都已取得了共识.
: 四.多次触犯板规以及累计多篇违规文时之处理方法。
: 该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触犯板规,则以以往之水桶次数加倍其该次之水桶时间,一回
: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则为四倍该次之水桶时间。同理,公告三回
: 之水桶,则为八倍。除了三.b取消永久水桶之规范。
: 凡所有违反一、二、三大项达警告者,2次警告及并入该项1次水桶。
: 所有一、二、三大项底下之警告各为独立关系,无法跨项合并成水桶
: 我先前已知这条内的警告和水桶不同,但想要请板主说明的重点,不是在这个
:  简单的争议,而是前述藏于细节的情节轻重和比例原则问题。
:  板规要订三大项底下警告各为独立关系,理由是因为三大项各为情节迥异,
:  互不相似,于判定警告是否为累犯时不可等同视之,这尚可印証于三大规的
:  水桶刑期均不相同。
:  其中板规二最轻:最多7天,板规一次之:最多14天,
:  板规三最重:无警告,一律30天。
:  而各大项下之小项,因情节相似,可以累犯处计。
:  直接举例,如毁谤罪和杀人罪,先不论犯后态度等其他考量:
:  同样是杀人案,仅杀一人的初犯,和连续杀人魔的累犯,所处的刑度就不同。
:  而再论杀人案,同是杀一人的初犯,有毁谤前科和无前科所处的刑度则相同。
:  所考量的就是情节问题,和杀人无关的毁谤不能掺在一起看。
:  至此,有争议的是"仅明订各大项警告为独立,那如果犯案情节轻重刑度是水桶呢?"
:  这才是要板主说明之处。
:  同是犯案,警告可依这些原则,水桶不行?
:  如果在此还是持续强调法条就是只明写警告没有水桶,那就如同
:  我像杀人犯关了30年出来,后来初犯了毁谤,别人都被一视同仁科以罚金,
:  我就被依有杀人前科判37年再加重成88年和无期徒刑一样荒谬。
:  
:  法官的存在就是要依"情"、"理"对有争议时的"法"做释疑,法律常有漏洞,
:  但也有法官释疑机制,法官不出来讲话还要巿井小民出来帮你上课吗?
:  反正地方法官不理,就上诉之高等法院。
翻译:
申诉人反对wow板规明文规定警告不互计水桶却可以互计的作法.
回应:
一.
这依旧是板规讨论.
讲白了就是, 如果申诉人现在不是有案在身, 讨论这件事情就会有立场许多.
(但是讨论区域依旧不在组务板, 而是wow板或是私下与BM沟通)
而就算板规因而作出修正, 同样不会影响到申诉人的判例. 不然还是“开特例”
开特例是很危险的, 一如申诉人的案例中被板主以板规文字规定外的永桶禁言故不服.
如果现在为了申诉人的案例修正板规文字规定来降低刑度,
同样会有人不满并造成治安管理上的危机与矛盾. 不溯及既往应该是常识才对.
二.
板规跟现实法律的立法精神是不同的.
板规制定只有一个功能就是维持看板运作, 现实法律考量的层面却多得多.
所以申诉人的举例只怕不完全合适.
板规第四项的立法精神其实不难理解.
会需要对使用者作出禁言处分表示BM认定这是妨碍看板使用的行为.
针对连续作出影响看板运作的违规人加重刑度自板规订定后年余未逢质疑
显示WOW板使用者认为这是一条合理的板规.
至于警告不互计的原因也许申诉人可以私下请教WOW板板主详尽的为你解说
路人观点为这是一项给予方便的设计, 只警告不禁言表示WOW板BM群
认为该项违规是不对的, 但还不至于影响看板运作.
譬如拼音文或是板友互动中冒犯程度不至于到需要禁言的不礼貌.
所以拼音文给警告之后如果违规人依然故我, 这时作出禁言处分是合理的.
所以低程度(BM认定)的板友间不礼貌行为如果违规人依然故我, 这时作出禁言处分也合理.
但是拼音文被提醒后不再犯了, 此时不慎对于板友用词不礼貌而遭受检举, 情节不重,
处以警告却得合并拼音文的警告, 对BM群来说不必如此, 所以额外开恩, 分开计罚.
这应该是给予板友方便而不是BM群欠板友的才对.
当违规直接严重影响到板面运作而必须给予禁言处分时,
各项违规一视同仁只怕没什么问题.
三.
或许WOW板BM认为申诉人的第一项违反隐私权违规同时踩到了引战挑衅个项
只是取其重论罚也不一定. 而第二次违规时没有采取应有之刑度究竟是开恩还是
误计就只有st板主能够为你答复.
第三点纯属猜测, 这部分申诉人倒的确可以在组务板请st板主提出意见没有问题.
请了解, 月余前开恩没有按板规定罚也无人抗议所以过了就算 (申诉期早过)
但这不代表月余后申诉人的再次违规BM仍须网开一面轻判.
: 二、刑度天数计算之逻辑问题:
:
作者: BigCat   2013-06-21 19:46:00
推后面那一堆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23:52:00
您的第一段一直强调组务板不适合讨论WOW板的地方,要就私信或是移到WOW板讨论,那您为何一直讨论一直回文?何况您身份自承是一介路人甲,有需要可私信。那请问您这篇有没有"讨论wow板规"?1.没什么动机,您只是被我一问有没有"讨论wow板规"?似乎出现了矛盾,要被自己打(X)了 "申诉与讨论板规(X)"2.我已经举证过往判例一直都不是这样判的(完)3.文意上没有什么模拟两可的,BigCat(O)、I兄&st板主(X)哪有什么不公平,我就是主张现在状况,在这讨论板规适合你自己主张不适合在这讨论,又一直讨论一直回文,根本就是自我矛盾,莫名其妙。大猫的案例照你1561那篇的逻辑就是会算成28*2^2=112天。同是板主别人可以正常理解词义,老实说该次词义是常识您自己误解不承认,硬要坳什么有解读空间,那就去解读吧您自我矛盾后跳针的言行,着实无法再跟您讨论。哇,您又提了一个新逻辑和算法,算初次违规就乘4倍,算前次违规就只乘2倍,硬是要坳成112天,m(_ _)m。硬是要坳成56天(更正)嗯,板规只有一种,你算式却很多,我好难懂,恕不再回应我也要出门了,周末家庭日,不过别再聊了,没交集啦。
作者: joe0807   2013-06-22 13:21:00
回Induction,人家逻辑清晰,讲的也有几番道理,而你每篇都在自相矛盾,搞一大堆奇怪算式出来,脸都被打那么肿了怎么还敢一直回,要不要先去照照镜子现在是胖虎还是胖熊,还在那边比高不高招,我看对方玩弄你或挑动你情绪的手法,你恐怕望尘莫及,洗洗睡了卡实在啦~虎妈:蛤?数学考0分就算了,国文也考0分喔,该洗洗睡觉囉~虎妈:另外公民与道德的考卷呢? 胖虎(藏)我谁喔?我也是路人甲,这堆文章我闲闲没事都看完了,就是论事,板规判罚就像egg在1566那篇说的,条列的很好逻辑也很清楚,说实话你跟st真的都是乱判,你第一篇的判罚逻辑和这边上面的56天跟本就不同,还好你已经退任了,不然都给你玩就好lol,板规写的很清楚,没什么需要解读的问题,你搞错那是你的问题,其他板主搞错也是他们的问题,这边误解就是误解,没什么空间可以有其他解读,我就不会觉得可以拿什么前几次犯的天数来当基数算,还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加法就更扯...你不用写那些五四三的在那边自我安慰和自我肯定,真的,洗洗睡了卡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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