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 沟通信件 5

楼主: satan04 (钓鱼宝宝)   2017-05-23 01:03:58
※ [本文转录自 satan04 信箱]
作者: satan04 (钓鱼宝宝)
标题: Re: 水桶判决
时间: Thu May 18 22:54:02 2017
※ 引述《joy3252355 (九月 ~*)》之铭言:
: 那篇他们两个人有互相检举啊 ... 原则上当然是他们两个都引战了
: 一开始两个都有先给警告 之后观察几天他们的确也暂时没互喷 有改善了
: 所以那篇后来我隔很多天才说暂定不违规 来龙去脉是这样
那我跟cocopkpk555就像第一判例交火,却没得到警告直接被桶(还只有我)。
这不就很矛盾吗?
: 我用锁文没用那篇桶他的原因是底下推文也都骂开了
: 如果桶了Tyranitar那底下一票推文没道理不桶 才直接锁文并作为之后桶他的参考之一
: 讲白了 那篇一开始两方说法就没有共识 怎么可能好好讨论
跟其他人如第2判例互吵(但双方语气没这么激烈),却只有我得到所谓钓鱼的罪名。
看不懂标准界线所在,很难不让人觉得自己不是被针对。
: 我是这样认定没错啊 不会只有我这样想吧 ?
所以今天留言:“连好好针对主题回文都不敢? ”会不会被认定钓鱼?
我想是不会,因为照做不会触犯任何板规。
那今天我留:连指名都不敢?
他们照做回文“satan04你讲的根本是ooxx ...”
也是不会触犯任何板规啊!
(除非他们还人身攻击,但这跟我说请他们指名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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