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ToS版 ice0514 判决

楼主: ice0514 (五子)   2015-05-27 06:03:07
※ 引述《b1236711 (蓝琦)》之铭言:
: 对上篇的回应
: : 不是没有争端,而是对方明白这样去与您争吵仅是成为双方争吵
: : 届时吵起来同样是违规的行为
: : "惹起事端" 您的行为已经会引起这样的问题
: : 对方若认为您的发言正常合情理不打算争吵,就不会有检举挑衅的问题
: : 争吵会成为"双方"的动作
: : "单方面故意惹起争端"
: : 对方未与您争吵不代表没有这样的问题
: 又用一句话带过有没有争端的问题
: 既然你认为没有争端,我就再来帮你翻一下字典
:  争端:引起争执的事因。(http://goo.gl/mgojyx)
: 乍看之下什么都没解释到,不如再看一条
:  争执:各执己见,不肯相让。(http://goo.gl/LKqFoL)
: 本人跟你在组务板言辞交锋,或可说各执己见,不肯相让
: 但本人与 bookticket 根本无对话往来,那争执更无从说起
: 至于“挑衅”解释的“故意惹起争端”
: 与本段第三行“惹起事端”更是大有分别
: 争端系指引起争执的事因
:  事端:事故、纠纷(http://goo.gl/0ywihF)
: 本人即使推文引发了从检举后水桶再到如今申诉种种事端
: 在当时仍未有争端存在
: 既然对方没有吵起来,那就不构成争执的要件
: 要是我原推文内容为“废物回去休息啦,像书票一样”
: 对方或可检举本人人身攻击
: 但至于我推“没底子的”则无此问题
对方不回应不代表你的行为没错
对方不与您吵架端因对方知道吵架只是违规
不代表您的行为没有制造事端,引起冲突之情事
挑衅
我的认定是
单方面的去对他人进行嘲讽、叫嚣、引起不满、攻击等等
: : 板主判断的时后,采多种条件的考量
: : 考虑、判断他人的行为动机和行为与"物理定义"的考量完全不同
: : 物理定义上1就是1 没有可存在的模糊空间
: : 而"人"的行为言语动机不是 非是即非 的OOXX题
: : 板主认为您这样的说法并没有实质的意义
: : 若没有多方条件来让板主认为您的发言是有违规的问题
: : 那顶多就是踩线可能给个警告,或是连警告都未达标准的状况
: : 但是这个案例有许多条件都显示出
: : "您有刻意做出这种挑衅行为"的情况
: : "针对单一板友"、"贬意语句"、"非必要之语句使用"、"非相关话题讨论"
: 此段通篇强词夺理
: 文字固有解释空间
: 但仍有其范围
: 若要把无争执硬说成有争执
: 如何使板众信服?
: 倒数第二行挑衅一词又出现了,再帮你贴个传送门:http://goo.gl/lxoXrX
: : 看看上次的案例(ianencored & faith4i)吧
: : #1Kz2vosL (ToS)
: : https://www.ptt.cc/bbs/ToS/M.1425288818.A.D95.html
: : #1Kz2y2-n (Sub_GMobile)
: :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25288962.A.FB1.html
: : #1LISzINP (ID_Multi)
: :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430900562.A.5D9.html
: : 这样的行为板主也不是针对您个人,而是这个行为需要受到板规的规范
: 由你举的例子即知你还是认为我们就是代发行为
: 想必帐号部的判决对你造成很大的打击
我完全没有什么影响说
就只是跑个流程,结果我也不意外 都说室友了
但您是否忽略了帐号部的判决 有第二句
"但不排除有借用的可能"
: 江帅判出来是共用帐号,而本人与 dklassic 这边不是,岂可一概而论
板主并没有判你任何水桶期限吧?
只是对于板规做出解释
避免、预防可能的代发行为
怎么讲的好像我们有桶你一样呢?
: 回到上方提过数字的公平问题,本人还有一事要反问
: 你曾说
: : 对于其他受水桶惩罚的使用者不公平
: : 对于害怕被禁言而遵守板规的板友也不公平
: 那么,我在推文前已详阅板规,甚至比板主你还要了解其中的意义
: 其中文字的注解都已查阅明白无违反之虞
: 如此还被曲解板规后水桶,难道就公平吗?
欢迎参选板主 可依同参予板规的修订及解释
大致上这样 劳烦小组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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