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MobileComm板主判决标准不明

楼主: kai08130623 (Sadaharu)   2021-07-10 01:03:48
※ [本文转录自 kai08130623 信箱]
作者: sbc857391 (已哭已哭呦)
标题: Re: [公告] 北/南部粽,都几?-水桶
时间: Fri Jun 11 01:44:21 2021
※ 引述《kai08130623 ()》之铭言:
: ※ 引述《sbc857391 (已哭已哭呦)》之铭言
: : 我还是再次跟您解释,就该篇推文,请问您要如何证明该板友反串?
: : 这种幽微内涵的东西你很难以实际行为解释,判处必须要根据文章内容行使,
: : 不是说觉得有就有,如您有明确证据证实该板友违反板规,请至检举板检举。
: : 我想可能是我没说清楚1-B-3的板规条例,造成您的误解
: : 1-B-3它是指“利用无意义推、嘘文挑衅他人,或因私人恩怨针对ID嘘文者水桶30日”
: : 意即前后是两件事,只要1.无意义推、嘘 或是 2.私人恩怨对ID嘘文 皆违反
: : 并没有所谓吵架影响推文秩序才是私人恩怨之前提,且1-B-4已有针对争吵行为进行规
: 范
: : 另外人身攻击是1-B-1之行为,亦不属于此规范。
: : 您在检举板已自承相关回复是针对该板友,这部分现行板规就是依据1-B-3进行
: 板主这说法很妙,假设本人当时在检举文下的说明是“板主,我这些推文并非指他” 难
: 道就不会被当成私人恩怨警告甚至板主会反过头来要求当事人证明我的推文内容是指他
: 吗?
: : 我理解您可能不满Zn板友于板上之行为
: : 但在板规条例下,没有明确、明显之违反板规
: : 我没有办法直接对该板友行为判处。
: : 我会建议您将其列为黑名单,或许会是比较让您阅读上比较舒服的方式。
: : 以上,也谢谢您的来信
: : 平安顺心!
: #1Wcorckd (MobileComm)
: 在这篇推文里当事人先说了“没遇过”,后续还是有推文表示这并非误推,这篇是问题
: 文,在别人的提问下面回复没遇过合理可以解释成当事人有同样的机型而且“没遇过”
: 文章里的问题吧?如果当事人检举我说的反串指控并非事实,那也合理表示他自认并非
: 反串,他的确拥有那支机型不是吗?为什么会反过头来要我证实他没有那支机型?不然
: 板主认为这句没遇过到底是什么意思?
: 这个警告实在无法接受,板主烦请在公告文把Z使用者检举文的推文内容完整贴上让板友
: 公评
:
※ 引述《kai08130623 ()》之铭言:
: ※ 引述《sbc857391 (已哭已哭呦)》之铭言
: : 我还是再次跟您解释,就该篇推文,请问您要如何证明该板友反串?
: : 这种幽微内涵的东西你很难以实际行为解释,判处必须要根据文章内容行使,
: : 不是说觉得有就有,如您有明确证据证实该板友违反板规,请至检举板检举。
: : 我想可能是我没说清楚1-B-3的板规条例,造成您的误解
: : 1-B-3它是指“利用无意义推、嘘文挑衅他人,或因私人恩怨针对ID嘘文者水桶30日”
: : 意即前后是两件事,只要1.无意义推、嘘 或是 2.私人恩怨对ID嘘文 皆违反
: : 并没有所谓吵架影响推文秩序才是私人恩怨之前提,且1-B-4已有针对争吵行为进行规
: 范
: : 另外人身攻击是1-B-1之行为,亦不属于此规范。
: : 您在检举板已自承相关回复是针对该板友,这部分现行板规就是依据1-B-3进行
: 板主这说法很妙,假设本人当时在检举文下的说明是“板主,我这些推文并非指他” 难
: 道就不会被当成私人恩怨警告甚至板主会反过头来要求当事人证明我的推文内容是指他
: 吗?
kai板友您好,抱歉思考了比较久才回复
根据原文检举内容
#1Wcorckd (MobileComm)
嘘 kai08130623 : 说没遇过的可以拿出4a购买&持有证明吗?每天闹板闹 05/12 14:33
→ kai08130623 : 板不腻欸 05/12
14:33
您该篇的回复属可受公评,并未达1-B-3
然下列推文回复
#1WfpGlld (MobileComm)
→ kai08130623 : 你可以被反串的连嘘两次也真厉害 05/21 16:53
#1Wgply46 (MobileComm)
推 kai08130623 : 你赢了!被反串的怒嘘 05/24 16:34
#1Wbb6eeW (MobileComm)
→ kai08130623 : 闹板的还没进桶 05/08 19:50
#1Wiw07Ak (MobileComm)
嘘 kai08130623 : 反串闹板那么嚣张 05/31 00:51
有些与该贴文主题并不相关,且在上封信我已经说过了,不是说你讲或不讲就水桶
会依据上下文脉络决定,该板友检举内容和您的答复指陈您是针对ID而非内文
现行板规处理即为如此
您会有不满或是不解的情绪我可以理解,但在对方无明确违规情况下
我能以何板规处理?若您对于解释仍无法接受我深感遗憾,但也只能概括承受。
: : 我理解您可能不满Zn板友于板上之行为
: : 但在板规条例下,没有明确、明显之违反板规
: : 我没有办法直接对该板友行为判处。
: : 我会建议您将其列为黑名单,或许会是比较让您阅读上比较舒服的方式。
: : 以上,也谢谢您的来信
: : 平安顺心!
: #1Wcorckd (MobileComm)
: 在这篇推文里当事人先说了“没遇过”,后续还是有推文表示这并非误推,这篇是问题
: 文,在别人的提问下面回复没遇过合理可以解释成当事人有同样的机型而且“没遇过”
: 文章里的问题吧?如果当事人检举我说的反串指控并非事实,那也合理表示他自认并非
: 反串,他的确拥有那支机型不是吗?为什么会反过头来要我证实他没有那支机型?不然
: 板主认为这句没遇过到底是什么意思?
: 这个警告实在无法接受,板主烦请在公告文把Z使用者检举文的推文内容完整贴上让板友
: 公评
:
推文内容的部分我可以附上,但一般来说仅会附上确实违反板规之内容
但你应该可以发现,我在公告文并没有明确写出你和rz板友违反之板规
一部分在于您提到的所谓反串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
然对于反串,很难明确属实的证据佐证,且多是反串针对的是品牌而非个体或是板友
除非本板板规调整成禁止反串,但实施上根本不可能,反串的定义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因此在您与rz板友的处理上,我才依据板主裁量权,仅判处警告。
若您思考后确定要附上检举贴文烦请回信告知,谢谢你的来信
祝您平安顺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