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MobileComm板主判决标准不明

楼主: kai08130623 (Sadaharu)   2021-07-10 01:03:21
※ [本文转录自 kai08130623 信箱]
作者: sbc857391 (已哭已哭呦)
标题: Re: [公告] 北/南部粽,都几?-水桶
时间: Thu Jun 10 13:51:18 2021
※ 引述《kai08130623 ()》之铭言:
: ※ 引述《sbc857391 (已哭已哭呦)》之铭言
: : kai板友您好,我是已哭板主
: : 很抱歉判处您警告,以下有几点事项跟您说明
: : 1.关于判罚依据,确实是我个人忙中有错,主要是依据1-B-3,另根据1-B-6板主裁量
: 权
: : 从宽判警告,造成错误我备感歉意,我已将公告内文修改,下次会更警慎的,谢谢。
: : 2. 关于1-A-13的处理细则,乃源于先前板规之1-A-15(仅编号调动),并依据RG5678前
: 板
: : 主,
: : 在MobilePiket之释疑细则处理,有4次观察机会才处以警告。如有需要我可以另外调
: 出RG
: : 相关实施1-A-13(15)观察的判决。
: : 详细规定可至该板查询 文章代码(AID): #1VsEcUrH (MobilePicket)
: 所以当事人从1月到现在都没有违规了?难怪那么高调继续反串闹板
这部份如您有确切违规政治可于检举板提出,然本板不接受时效超过两个月以上之检举文
: : 3. 关于本板判处,如同我先前与您解释政治文处理方向一样,通常会考量上下文的文
: 章脉
: : 络,您认为该板友反串,但从相关文章之上下文脉络来看,并没有办法坐实该控诉,
: 我也
: : 只能规劝,没有办法直接裁罚。
: 为什么无法坐实指控?板主自己google一下就能知道该使用者在通讯板的推文到底有没
: 有违规吧?
我还是再次跟您解释,就该篇推文,请问您要如何证明该板友反串?
这种幽微内涵的东西你很难以实际行为解释,判处必须要根据文章内容行使,
不是说觉得有就有,如您有明确证据证实该板友违反板规,请至检举板检举。
: : 4. 现行板规之1-B-3明确指出,
: : 利用无意义推、嘘文挑衅他人,或因私人恩怨针对ID嘘文者水桶30日
: : 在现行板规下,您与rz板友的说明无疑坐实你们是因私人恩怨而针对ID
: : 我很遗憾必须让您进了警告,但板规下我只能尽量从宽处理。
: “无意义”推嘘文,请问指出使用者反串闹板为何无意义?私人恩怨应该是在板上有吵
: 架影响推文秩序的情事,例如最近吵华硕的Dino跟其他人,再者指出别人违规是挑衅?
: 用词上也没有针对使用者人身攻击,实在不解
我想可能是我没说清楚1-B-3的板规条例,造成您的误解
1-B-3它是指“利用无意义推、嘘文挑衅他人,或因私人恩怨针对ID嘘文者水桶30日”
意即前后是两件事,只要1.无意义推、嘘 或是 2.私人恩怨对ID嘘文 皆违反
并没有所谓吵架影响推文秩序才是私人恩怨之前提,且1-B-4已有针对争吵行为进行规范
另外人身攻击是1-B-1之行为,亦不属于此规范。
您在检举板已自承相关回复是针对该板友,这部分现行板规就是依据1-B-3进行
我理解您可能不满Zn板友于板上之行为
但在板规条例下,没有明确、明显之违反板规
我没有办法直接对该板友行为判处。
我会建议您将其列为黑名单,或许会是比较让您阅读上比较舒服的方式。
以上,也谢谢您的来信
平安顺心!
: : 上述说明希望你能理解
: : 最后预祝您 端午佳节愉快,平安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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