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kouta 信箱]
作者: kouta (F.U.)
标题: 文章代码(AID): #1UVnbS9d (MobilePicket)
时间: Thu Apr 2 02:29:22 2020
请问人身攻击、侮辱人能力烂,一点事都没有,
说微软脑逻辑想不通,你给这俩个差别判决的待遇是何原因?
比较标准是什么?
他这个没有挑衅引战攻击?
文章代码(AID): #1UVnbS9d (MobilePicket)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585387868.A.267.html
3-3-B 人身攻击、影射条例
(1).对象为板友个人或群体或特定使用者群之人身攻击或严重挑衅之言论,如:脑残、智
障、低能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用词),水桶2个月以上。
(3).利用无意义嘘文挑衅他人,或者因私人恩怨针对ID嘘文者水桶1个月。
(4).无助于讨论之争吵叫嚣导致版面混乱者,水桶2个月。
→ jamt : 取名取的有创意,但一堆人不会唸,你去给果粉唸reti 03/28 11:51
→ jamt : na,九成会唸错,我还曾经纠正过Studio A的店员勒自 03/28 11:51
→ jamt : 己在卖这个产品还唸错…我看kouta应该也是那个会唸 03/28 11:51
→ jamt : 错的 03/28 11:51
→ jamt : 不知道一堆英文程度在烂什么的 03/28 11:55
在我检举jamt之后针对我的推文
→ jamt : 吼吼有个被水桶的可能被戳到痛处所以检举我了,那个 03/28 17:55
→ jamt : 人是不是英文程度极烂啊~ 03/28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