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大神好,小弟是股龄未满一年的菜鸡兼跟单仔,去年大多头时代还能赔掉三个月薪
水的废物。然后今天对帐还发现少钱,结果要自己贴(远目)
刚好在这时期发生了十年事件(我没经历过以前的,就不用讲古给我了),又当事人是板上
红人,导致大家开始去研读版规,或许这也不失为是一件好事,至少大家以后更能避免违规
(?)
这边先附上飞哥给我的回信(如果没看到图很抱歉,我其实不会贴图)
https://i.imgur.com/XlUkCo3.jpg
我先前也有跟飞哥的单,也有所获利。
但是这次的情况我算是偏向版主的,毕竟依法行事,这怨不得人。
但是版规是否妥当的确可以讨论,也感谢猫版主给予版友讨论及发表意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