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domylala (lalala)》之铭言:
: 1.原文连结: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227000288-260205
: 2.原文内容:
: 开曼群岛22日首次公布经济实质细则规定,资诚(PwC)在26日归纳其重点。资诚税务
法
: 律服务会计师曾博升表示,在开曼地区设立的公司、合伙组织等将受经济实质要求,投
资
: 基金与境外税务居民企业(如海外分公司)可被排除,台企若注册为我国境外控股分公
司
: 有望解套。
: 不过,曾博升强调,按细则规定,如果是注册于当地做为控股公司,仍须当地有员工、
营
: 业处所及董事会。另外,董事会必须证明董事适任资格,还要有一定数量的董事于“开
曼
: 当地”出席,且每年至少要有一次董事会议。以历年制公司来说,必须在2020年12月31
日
: 前做第一次实质申报。
: 开曼群岛定义的施行细则也涵盖实质营运活动,如果是注册于开曼之一般公司(非控股
公
: 司)须有配销收入、具备人员及营业处所,也要有执行适当的接单、仓储、物流、行政
活
: 动等。
恕删
: 施行细则也提及,虽然开曼地区的规定排除了他国税务居民与企业,但受限于国际CRS
(
: 共同申报准则)规定,开曼税局将依照国际资讯交换的要求,将他国企业于当地的金融
帐
: 户资讯交换给母公司注册国或最终受益人国家。
: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廖哲莉则表示,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
百
: 慕达等地的法案内容大同小异,相关规定相去不远。
: 3.心得/评论:
: 由于绝大部分台湾的KY股多以控股公司形式申请挂牌上市柜,在开曼当地仅有一个邮箱
,
: 相关事务都交由公司秘书处理,然如依开曼经济实质细则规定须在当地有员工(如果是
要
: 求是开曼籍,依据2017年资料开曼群岛人口为6.156万人)、营业处所及请一定数量董事
一
: 年内至少一次至开曼当地举行董事会(与台湾其余董事同时视讯),应会带给KY公司不小
的
: 维持成本,然若不照规定走,又会遭当地主管机关裁罚,甚至是停业。
: 所以结论是KY股营运成本即将增加,纸上公司越多的,成本越高,而开曼人要发大财了
!?
事实上我认为这个法案影响不会太大,
如果是控股公司需要符合规定的只有
1.聘请员工
2.实质办公室处所
员工也没限定要是开曼人、
办公室地点大概也是和当地注册代理人承租一个可以收发邮件的地址而已
两项都不难达成,但合规成本确实会增加就是了。
至于要求当地开董事会更好笑,怎么证明我确实在当地开董事会?也不过是董事会议纪录
上注明开会地点于开曼一行字而已。
甚至更严格一点我出个授权书给当地的代理人签字代替我开会总行了吧?完全不构成任何
问题。
这些实质经济法案很明显是开曼、BVI政府想要继续赚这一卡车离岸公司的钱,但又不想
被列入不合作国家名单所研拟出来的,如果真的要“经济实质”,那为啥不干脆砍掉IBC
公司法就好了呢?直接杜绝所有离岸公司设立最干脆。
表示开曼政府的立场还是希望这些公司维持、延续下去,毕竟可以算是整个国家的主要收
入了。
再退个一万步来说,“假设”规定的要求太难合规达成、那顶多我的开曼公司去申请其他
国家的税务居民,例如:香港
如果公司设立于开曼、但是香港税务居民,那表示我根本也不用去符合开曼的经济实质规
定,而香港公司的境外收入又无需缴税,那我还是一样可以维持开曼公司收入免税的运作
啊。
总之,这个有点类似开曼的PEM实质管理处所、CFC受控国外公司法规,在我看来能够处理
的方式很多,不至于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公司架构调整就是了。
反而是公司架构运用到没有任何修法消息的萨摩亚公司才是更危险、更有可能出问题的。
以上,一点个人浅见,给大家参考参考,我是认为最近媒体下的标题有点过度解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