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亲人死亡后,尚未办理好继承的股票计价

楼主: Cusco (凝瞬)   2013-06-17 00:22:13
※ 引述《mcfirefox (小火狐)》之铭言:
: 亲人在周六过世,刚好遇到假日很多事情都不能及时处理。
: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
: 周一会去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然后马上办理动产的继承。
: 1.遗产税的申报是否适用死亡证明当日的收盘价作价值的计算呢?
: 2.在尚未完成继承的这段期间内,因为原持有股票人已过世无法卖出,所以这段
: 期间内的波动是否都只能由继承人承担呢?
: 3.能不能先把股票的部分先做完继承,其他下个月后再做处理,该准备那些文件呢?
: 4.现在手上只有交割的银行户头,找不到集保本也没有营业员电话,要怎么知道是哪
: 间分行呢?还是每一间分行都能重新申请集保存簿?
: 心情非常混乱...请各位帮帮忙,谢谢大家。
1.国税局申报遗产税,股票是依死亡日当天收盘价x股数去算价值,
死亡日如遇未开盘者,往前推算至有开盘日,所以应是周五收盘价。
2.应该是说当继承人继承了股票,股票转入后才能卖出,
未办妥期间仍属被继承人股票,权利尚未转移。
3.财产部分大都是分开处理的,应权责单位都不一样,固可以先处理股票。
不过股票部分在处理上相形复杂许多。
要准备的东西大致如下:
a.国税局完税证明
b.被继承人除户证明或死亡证明
c.所有有权继承人需准备户籍誊本与印鉴证明
d.系统继承表
e.股票分票协议书
a-c正本一份供券商核验COPY后取回。
d&e需盖有权继承者的印鉴证明章,且每种股票就需准备一份正本。
以上东西,由其中一位继承者前去券商办理即可。
委托他人,如代书者,须备有委托书。
4.打电话问交割银行请他们帮你查是哪间合作券商,
再到该券商去申请,不过申请得备妥上述a-d文件,
所以等到所有资料备齐,连同继承再一并申请即可。
ps.你应先去券商申请余额证明,并请他们帮你查死亡日股价,
才能去国税局报税,报完税再来办理继承相关事宜。
请携带除户或死亡证明,加上可以举证你与被继承人间
是继承关系的证明前往。
※ 编辑: Cusco 来自: 119.14.124.118 (06/1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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