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新闻讲的是诈骗, 要提供给新鲜人参考的是:
公司说合法就是合法吗?
号称不知者就无罪吗? 我是RD所以不知道国外客服和关连企业的业务是作赌博就没罪吗?
台湾诈骗案找到人侦办的只有约二成, 有八成没侦办就代表诈骗不违法吗?
少妇当车手辩“替博奕业者领钱”法院用一事实打脸判刑
2020-05-24 14:01 联合报 /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市林姓少妇因为怀孕,需要额外收入扶养小孩,找到诈欺集团的征才广告,歹徒谎称经营博奕公司,需要有员工提供帐户、提领顾客下注的赌金,林女多次询问歹徒“合法吗”,歹徒都坚称“合法经营”,林女在去年8月提供帐户后,提领近30万元给歹徒,警方循线将林女送办,林女在法院审理时辩称“不知道是诈欺”,但台中地院认为,若资金来源合法,歹徒自己提领即可,何需林女代为,还给林女高额酬金,不采信林女说词,依法判刑1年3月。
判决书指出,林姓女子(23岁)已婚,因怀孕需要赚奶粉钱,她在去年8月间透过脸书,看到诈欺集团的刊登的征才广告,林女透过手机通讯软件LINE应征工作,认识以“陈陈陈”为绰号,年籍、性别不详的诈欺集团歹徒,歹徒谎称经营博奕公司,需要员工提供金融帐户,供赌客下注后,再协助提领赌金给公司,每提领10万可获得1000元的酬劳。
林女担心受骗,多次询问歹徒“是否合法”,歹徒都用讯息回复“合法经营”,林女不疑有他,在去年8月7日时,分别依照歹徒的指示,除了提供邮局帐户外,还分别从帐户内提领的9.6万、19.2万的现金给两名身分不详的歹徒,获得1.2万的酬劳。
因林女帐户被歹徒拿来诈骗两人,获得赃款近28.8万,被害人报案后,警方循线通知林女到案,林女矢口否认涉案,辩称不知歹徒是诈骗集团,也不知提领的现金是赃款。
台中地院合议庭审酌,林女面试是透过手机软件,从未见过业者,赃款也是交付给两名身分不详的男子,林女在法院审理时还供称,交付现金时“十分紧张,没有拿过这么大笔钱”,显然已察觉工作显与一般正常工作不符,且诈骗集团手法,已频繁在媒体披露,林女有工作经验,不可能没有察觉。
合议庭指出,若如林女所言,应征的是博奕公司,资金来源都合法,且该公司还找了两人出面向林女拿现金,显然公司有充足人力可提领现金,何须聘请林女,还给林女与付出显不相符的酬金,林女也在审理时供称“短短几分钟就拿好几千不合理”,因此不采信林女辩词,依加重诈欺罪,判刑1年3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