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在板上发文
我是硕士研发替代役,没有工作经验,所以来问个菜菜的问题
最近找研替的时候有一家公司开给我月薪的详细是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N-公司付给内政部的30K+内政部发的薪水20K
第三阶段: N
这样第一年的月薪等于是N-10K
看到蛮多文章都说要找补满的,请问这样是不是代表不补满的意思?
我的认知是第一阶段给内政部的30K由资方负担,役男拿内政部20K+公司给的N-20K,
这样叫补满,这样对吗?
还是说给内政部的30K由劳方付是正常?
是这样的话,我该不该跟公司谈谈看能否补满?
当然如果正常都是劳方负担30K就当我没问XD
求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