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b1230 (大白熊)
2014-10-04 16:08:20近日面试了某餐厅
表定营业时间10:00~22:00(12个钟头)
工作时间固定9.5小时
12-9.5=2.5小时休息时间
此餐厅在百货设店
会配合百货于假日延长营业时间至22:30
等于在固定休息时间的状态下
一整天的工作时间会增加至10小时(无加班费)
月薪开24K(加全勤为26K)
月休六天,不可以休假日
这应该很明显违反劳基法了吧@@
但在网络上完全找不到这家餐厅的员工讨论
是我太大惊小怪,还是劳工都已经变成沉默的奴役呢
为餐饮业员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PS.抱歉一文两PO,我不太确定要放在哪一版
如有打扰请见谅 :)
作者:
top1683 (我鲁 故我在)
2014-10-04 16:40:00真是血汗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4-10-04 16:43:00所以你要去吗?
作者:
nadoka (å°é‚£ 娜豆å¡)
2014-10-04 17:37:00人为五斗米夭折
作者:
alex0926 (alex0926)
2014-10-04 23:40:00请问是做哪个料理?拉面还咖哩 哈哈
楼主:
hb1230 (大白熊)
2014-10-05 02:40:00觉得在那边能待下来的真是神人,如此刻苦耐劳,未来一定成功做大事业。(不是咖哩...:P)
要不要我帮你检举? 外人去检举应该不会影响你的工作吧?
楼主:
hb1230 (大白熊)
2014-10-08 03:39:00我会自己去检举,实在太夸张,谢谢楼上关心
作者:
cba1214 (cba1214)
2014-10-08 17:27:00刚看到餐厅休4天 21K....工时也早超过了也征副店长 23K起...
是违法没错,但有到太夸张?那看到其他工作的劳动条件你要用什么形容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