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niechenz (411337)》之铭言:
: 各位大大好,我是一个多月前发文提到被公司强迫离职的那位。谢谢各位前辈的建议(任何的建议都是),想跟大家分享目前的进展:
: 后来事情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就在12月初,在部门的例行会议上,主管居然在我们没有共识也没有知会我的情况下,在所有同事面前直接宣布“我将离职”。反正我当下是直接被惹毛了,直接离开公司开始请剩下的特休,然后立即发送全公司电邮表达异议,强调我从未提出离职申请,马上直接去劳工局咨询了。
: 结果这个礼拜,公司收到存证信函后态度突然转变,开始切割主管的行为,说主管根本没有权限做出这种人事宣布。现在公司改口说从来没有要资遣我,还要我继续回去上班......(那请问之前一连串私下逼我离职的会议跟公开宣布的行为是???)
: 后来跟律师讨论之后才发现,根据劳基法11条5款资遣人的程序很严格(PIP、调职、最后手段性),我很肯定公司完全没有按照规矩来。所以我更有信心公司根本没有理由合法资遣我了。
: 还好之前私下的会议都有录音,公司违法的举动根本一把抓。目前打算用手上的证据跟公司谈判,看是要补偿我让我自愿离职、还是就跟公司协议,我同意公司以劳基法11条5款资遣我,代价是他们也要赔我钱但是我之后不能告他们非法资遣。
: 如果有任何的意见都欢迎讨论,有后续我也会跟大家说明,谢谢各位大大。
: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308.
我来说说我的想法:
公司要不要让一个员工留下来,通常不是因为这个员工能力好不好,而是因为老板喜不喜欢他。
如果能力ok,但是老板不喜欢你,很多时候就会觉得自己“怀才不遇”,觉得很委屈。
像你提到的情况,在台湾的职场真的很常见。
老板加重你的工作,让你忙到喘不过气。
把一些不重要的杂事丢给你做。
甚至会用一些话,直接或间接暗示你应该离开了。
其实,当发现这些情况时,就应该赶快准备找新工作了。
如果老板公开叫你离开,那就是应该赶快找下份工作,不要有空窗期!
如果你找了律师,还上网发文讨论,应该是因为你真的很生气吧!
其实,如果透过打官司可以帮你争取应该有的权利,或让你觉得心情比较好,那就去试试看。
毕竟,憋着生气对健康不好。但是要提醒你:
打官司需要花很多时间跑法院。
还要想想,打这场官司到底会不会对你有帮助?有没有诉讼利益
如果你真的气到不行,那可以先去找劳工局检举,然后和律师讨论要不要提告。
就算是为了当作消消怨气也好。
我之前也遇过一个离职后很生气的员工,结果他跑去砸坏主管的车,那辆车价值 90 万!
这样做当然是不对的,我不建议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发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