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公司遇到了一些状况
有两个问题想请教版友有没有相关的经验可以应对的
1.我们是业务单位 其中有同事请了育婴假(六个月)
原本这六个月的业绩会由我们的主管职代来协助
但上头老板觉得不应该如此 而是应该把业绩目标分配到在职的业务
不过我们每个人的业绩目标在年初都已依年资核定完成
现在临时要加目标且没有经过协商 是否有违法的疑虑?
2.业务单位的奖金制度皆已明确规范 也行之有年
但因为目前有接到一笔较大金额的订单(大概是常态订单的十倍)
老板可能觉得这样奖金按原本的比例发放有点多
想更动这样的案子为专案 更改发放奖金的比例
请问这样的更动是否有对应的方式?
我问了一些朋友 有人说奖金是公司多给的 更改制度只能认了
但也有人说业务奖金视为薪资的一部分 不能随意更动(需劳资双方同意)
上面的问题不知道有没有版友能给些建议 例如怎么跟公司反应会比较好?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