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关于失业给付 & 提早就业奖助津贴

楼主: yansi821 (米粒)   2024-02-26 22:49:25
想说留言但有点长,干脆回文好了XD
原po觉得没领到第一次失业给付就找到工作会丧失提早就业奖励金资格很没逻辑,因为原
po认为初次认定时就已经缴了相关文件证明自己是被资遣的。
呃,对,也不对。
对的地方是,初次认定时原po缴了资料,证明自己是被资遣的,没错。(资料有问题被退
件的话另论)
不对的地方是,提早就业奖励金,跟原po是不是被资遣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提早就业奖励金,是鼓励“正在领失业给付的人”提早就业的“奖励金”,若没领到第一
次、还没开始领,当然就不符合资格R。
那问题在哪里?
问题在于,失业给付不是被资遣就能领的。原po可能把“被资遣”跟“失业给付”挂上等
号,误以为这笔钱(&延伸出来的提早就业奖励金)肯定能领到,才会视作“损失”吧?
失业给付的资格,其实组成有4:
1. 非自愿离职(俗称被资遣)或定期契约到期。
2. 就业保险年资,离职前三年内,累积满1年。
3. 有工作能力&工作意愿。
4. 经就业中心(原po说的就服处)推介14天找不到工作或职训课程。
白纸黑字写在法条里,觉得不合理请洽立委诸公修法。
这概念就类似于各位买保险,达成出险条件才能获得理赔。
失业给付=就业保险的理赔之一。
于是推断出来,这个失业给付“理赔”的项目,大概,是“失业满14天”。
那如果你失业了、符合资格、但14天内就找到工作,很好啊,恭喜,领薪水吧。
领不到失业给付很难过?
啊你就没“失业满14天”是在??
车祸了很可怜没错,但你没受伤,是要伤害险赔你什么?
如果连住院都没有,讨什么出院营养金?
如果为了理赔,让自己“恰好符合”出险规定,追求理赔极大化的话,人之常情,该怎么
“恰巧”……想领的人自己研究吧。原po也算是有写出来了。
※ 引述《yesmotel ( )》之铭言:
: 农历年开工第二天被资遣
: 隔一天我马上去申请失业给付
: 程序如下:
: *. 失业给付为前公司给付薪资之60%,若有抚养眷属最高可多20%
: *. 抚养眷属为申请失业给付当天填写表格即可,但请携带户口名簿
: *. 其他必带资料请自行上就服处网站查
: 1. 带着非自愿离职单去就业服务处报到
: 2. 填写表单并在台湾就业通选几个想投递的职缺
: 3. 按照规定日期在台湾就业通选定的一个职缺完成应征
: 4. 就服处会给一张关于此次投递履历的介绍卡及收执联
: 5. 按照规定日期交回介绍卡
: 5-1. 如果投递的公司邀请面试就要去,否则就得从步骤1重新跑
: 5-2. 如果面试上了却拒绝工作邀请,就得从步骤1重跑
: *. 申请失业给付当日,就服处就会送件到劳保局,约2~3周核发初次失业给付
: 6. 按照规定日期回就服处,携带身分证及第一次报到提供的收执联
: 7. 就服处会提供以下资料给你
: 7-1. 失业给付收据
: 7-2. 两次自行求职纪录空白表格 (每30天要投递2个职缺)
: 7-3. 申请再次认定失业给付现场面谈预约单
: *. 重复以上步骤6次,总共可以领6个月的补助,每次投递的职缺不能是同职位及同公

: 小撇步:
: 1. 第一次在台湾就业通投履历乱投,不然如我上述步骤5很麻烦
: 2. 如果你这6个月有很多事情想尝试、只想好好休息、探索自我,那每次投履历就都乱

: ,投跟本职不相关的也没关系,反正只是形式上做样子给就服处和劳保局看,我有在找

: 作,不是空领补助的懒人。
: 3. 如果你被资遣之后,也不要太急着找工作,因为提早就业奖助津贴,必须是劳保局
有?
: 次核发第一笔失业给付之后,找到的工作才能领提早就业奖助津贴
: ↑这点超没逻辑的
: 我被资遣到现在已经一周
: 我花了3天时间好好思考到底该做什么工作跟产业
: 又花了1天把视觉设计/影片拍摄剪辑/商业摄影作品集整理好
: 丢到104开放给业主浏览
: 没有主动投履历就已经有30个面试通知可以给我挑了
: (在台中市区月薪有40K+对我来说已经足够)
: 但是我太快找到工作
: 还没领到初次的失业津贴就去上班
: 劳保局就不核发提早就业奖助津贴
: 逻辑?
: 被资遣员工在初次报到就服处当天
: 提供所有被资遣的相关证明
: 就会送件到劳保处了
: 那不就知道该员是被资遣的吗?
: 为什么还要等到领到初次的失业津贴之后
: 找到的工作才能领领到初次的失业津贴?
: 太快找到工作也不行?
: 抱怨完了
: 继续去面试
: 之后在分享台中各家面试心得及薪水
: 如果想看我作品集的人可以站内信给我
: 谢谢大家
: 祝大家工作顺利
作者: zeus7668 (HighKing)   2024-02-26 23:07:00
这篇正解 原原PO没搞懂这是保险的"给付" 然后是提早就业"奖励" 都还没符合资格就要拿奖励逻辑不通阿
作者: fim (不空)   2024-02-27 00:00:00
他就是连14天都不想等,好像政府就是欠他一样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24-02-27 00:51:00
推,无知是一种病,很多人出社会后,都没有养成详细看法规及合约书内容的习惯,容易用自己的角度来看事情,白纸黑字签下去影响自己的权益后才来反应,这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4-02-27 01:03:00
推厘清就游戏规则没弄清楚,一厢情愿,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作者: akane1234 (akane)   2024-02-27 07:57:00
想嘘原来那个,政府给予安心别滥用跟保固滥用同一类人,才会让一堆公司把美意收回
作者: deeping774 (deeplover)   2024-02-27 10:30:00
唉 可怜原本那个人 但如果去做没几天又离职 也是可以再跑一次失业给付 机会不会消失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4-02-27 11:32:00
楼上,原po若要用前份被资遣的文件时,需在新工作未满14天(含假日)时提出离职才可以,而认定需重新跑认定流程。也许有关“提早”就业津贴领取的条件,需加注在已可领取第一次失业给付后才可申请(也就是找到新工作的到职日,要压在初次认定14天后),不然看来真的会造成误会
作者: TUTOTO (TUTOTO)   2024-02-27 13:36:00
薪水高过最大级距很多的一失业也不太会想领这 因为很少除非是想休息一阵子那种
作者: tue678 (~*幻风*~)   2024-02-27 20:38:00
想领还不简单 找那种看起来不会上的去面试 但有工作不好竟会想领补助 是不缺钱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