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那么复杂
如果你在脑子正常的公司
监看你电脑、电子信件
一定100%合法
台湾认定侵不侵害个人隐私
只有一条
公司有没有宣告
公用、公发电脑设备帐号
有无
限公务使用
有的话
员工使用公司提供的公务设备、
电子邮件,可预期雇主必要时
会调阅相关资讯,在使用上
应知道不能做为个人使用,
因此无法对隐私保护有所期待。
没有宣告
这种法律宣告都不完备的烂公司
你敢去??
所以正常人的反应是
公司监看???
那是正常的一定合法
懂了吗?
你翻出有不合法的案例
嗯
我只能讲可怜啦
找个正常一点的企业不好吗
※ 引述《panex0845 (胖克思)》之铭言:
: 板上法盲很多 有没有违法不一定
: 电子邮件是电磁纪录 法律上称无故取得而非偷窃 两者有别
: 当初入职应该有给你看/签过网络使用规则、电子邮件管理使用规范之类的东西
: 我这边随便贴一个
: 宜兰县政府员工电子邮件信箱使用规范
: https://glrslaw.e-land.gov.tw/NewsContent.aspx?id=323
: (二) 对使用本信箱所传送之电子邮件,非经使用人同意,不得进行监控、编
: 辑或透露其内容。
: 但为配合犯罪侦查机关执行职务之需要,或邮件内容涉及侵害他人权利时所为之
: 必要检查,不在此限。
: 这个就不能乱看,乱看就犯法
: 至于你们主管能不能看,去找公司规定
: 搞不好你的小主管不能看,大主管才有资格看
: 你的文章没写清楚,没人知道到底能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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