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法盲很多 有没有违法不一定
电子邮件是电磁纪录 法律上称无故取得而非偷窃 两者有别
当初入职应该有给你看/签过网络使用规则、电子邮件管理使用规范之类的东西
我这边随便贴一个
宜兰县政府员工电子邮件信箱使用规范
https://glrslaw.e-land.gov.tw/NewsContent.aspx?id=323
(二) 对使用本信箱所传送之电子邮件,非经使用人同意,不得进行监控、编
辑或透露其内容。
但为配合犯罪侦查机关执行职务之需要,或邮件内容涉及侵害他人权利时所为之
必要检查,不在此限。
这个就不能乱看,乱看就犯法
至于你们主管能不能看,去找公司规定
搞不好你的小主管不能看,大主管才有资格看
你的文章没写清楚,没人知道到底能不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