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9/15临下班前才被告知不适任,要资遣我,进公司不到2个月,人事部说会给10天的
预告薪资及资遣费,但未提及非自愿离职单。
经我反应才说9/25那天才会给我,说什么没办法先给我,因为她跟劳工局通报,也是9/25
那天才生效,我先拿到非自愿离职单也没用。
我觉得奇怪便说不签交接单跟公司的离职单(但一开始有先填写一部份表格,尚未填写完
整)。后来人事就把交接单及离职单收回去,我想想不对,还是要求当场拿到非自愿离职
单,可是人事一直坚持9/25才能开,一直在我座位旁盯着我要赶我走,因为时间也晚了,
我便说9/25那天再来签交接单跟拿非自愿离职单。
但是内心很不安,会不会让公司说我旷职而不开非自愿离职单呢?
虽然人事说若到时候没给我,我可以去劳工局举报他们。
想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做?实在很生气又无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