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工作,不免会在一些节日时收到合作伙伴提供的礼盒,
虽然对方会把我的名字写在收件人的位子,
但,我都会记得一件事情:
“人家是因为我在这一间公司工作,而把礼盒送给我的。”
换言之,他们送的对象是公司,不是我个人。
因此,即使拿到了我专属的礼盒,
我也会打开、放在公司的公共空间,
提醒各位同事:“欸这些是合作伙伴给公司的,大家自由拿取喔~”
你可以说这是不贪,也可以说这是明哲保身。
这样处理的优点,就是我一切心安理得。
我不会因为自己拿了合作伙伴的好处,
而在工作洽谈上有什么转变或通融;
公司内部知道我的处理风格,
不会因为这件事觉得我给他们合作上的方便。
身处在某些敏感的位子,懂得“避嫌”,不会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