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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朋友向公司询问得知
是当初公司跟市政府签委外经营的合约时
在合约有规定如果上班时间使用手机
会扣除当日薪资外加罚款
月底市政府拨经费会直接扣掉那笔钱
就等于市政府扣公司钱 公司在从薪资中扣除
请问遇到这种方法有解法吗
※ 引述《okok1845 (萝菠萝菠卡住了)》之铭言:
: 我朋友的工作是类似保全的工作
: 而工作地点是私人公司从政府标案标下来的
: 他前几天被民众检举上班时间滑手机
: 现在市政府要开罚
: 公司决定罚款要从我朋友薪资里扣
: 外加当天的薪水
: 想请问一下这样是合理的吧
: 还有怎么知道公司会不会多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