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版上各位职场前辈
在现在公司从去年1月到今年二月是pt,三月开始转正职。
但老板告知要让公司倒闭然后重新开一间公司,但会持续让我们有工作。
目前遇到问题是,现公司倒闭到新公司开始中间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还是需要上班准备新公
司的前置作业。
老板,要先用资遣的方式让员工离开公司(已通报劳保局,但未签非自愿离职),到新公司
上班前的中间一个多月,让员工去申请失业补助,然后提了两个方案:
1、失业补助加上老板会补足现在薪水减掉失业补助的差异
2、失业补助加上用时薪去算
(已知不一定能申请拿六个月失业补助)
目前还有讨论空间(公司很小)
同事间讨论损失的权益,包含年资计算、以及失业补助用在薪水上面、劳退6%。
想请问损失的是只有这些吗?该保有的权益是什么?(因搜寻资遣,大部分都是与拿资遣费
相关)
另外,同事间讨论宁愿少拿钱,拿多少做多少,一个多月时间都用pt方式计算薪水。以及一
定会申请失业补助,因不知道新公司开始后,未来是否还是可以用被资遣的方式离开公司。
请问这是目前对我们最不被老板占便宜的方式吗?
感谢各位,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有点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