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大家一件事情。
如果该公司是真的有文章所述之情事,但是受迫于诉讼压力,原PO不得不删除文章,或是
道歉,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对该公司的非法情事予以非难呢?个人的道德水准是不希望犯
错者利用自身财力与权力去扭曲事实。
因为如果是这样,那社会就变成,有权有财者永远是对的一方,无权无财者噤若寒蝉,变
相地让不道德的事情一直发生下去,甚至还会变成鼓励不道德者继续自己不道德的行为。
对原PO来说,说实话被告上法院,没有任何利益,只会有很大的时间、财务成本,理性的
他当然会选择删除自己的文章,或是道歉,是一种停损的心态。
如果大家都是这种心态,那还有真正的民主吗?
问问大家,怎么应对这种状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