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在这份工作两年又三个月
我在5/12口头告知主管要于6/14离职,后续他请我想一想再回复
我跟他说我想一想(是真的很认真挣扎的那种
但认真想后我在5/26传Line给他决定还是做到6/14 他说好吧
上周五跟主管谈,因为公司离职要写面谈内容,我被三寸不烂之舌一时说服
跟他说好吧那我跟另一间公司说我不去了
(我在先前5/11有拿到另一间公司的offer 我告知那间公司要在6/15 on board)
但经过这个假日后,我挣扎很久还是觉得应该要试试不同的机会
想请问如果我在今天上班提说还是想走,这样离职日需要重算吗?
另外我也发现5/26正式告知做到6/14是20天内而不是劳基法规定20天前
这样可以改离职日吗? 我今年特休半天都没请,想说改完那天请特休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