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两年多前
那时年资满一年
老板想开除 我也就直接离开了
现在想想当时太年轻 没有写自愿离职 也没有非自愿离职证明
就这样默默离开QQ
请问还来得及检举申请资遣费吗?
作者:
dosandonts (Catalano is A+)
2021-01-30 21:11:00薪资等短期性费用是1年消灭时效八
楼上 可以找台北市劳动局吗 劳工局上次动作很慢...不是同一件事 但之前给我的效率很差= =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21-01-31 00:10:00
老板想开除,你直接离开..这段话空间很大啊,是遣散还是自己离职有的"灰"了
只能跟劳务提供地的劳动单位检举 新北别太期望 我试过而且检举成立 也只是政府罚公司 欠你的还是要打官司讨
作者:
weiike (绿岛人)
2021-01-31 09:20:00这是何必呢
作者:
andyher (咬我阿笨蛋)
2021-01-31 15:15:00听起来很困难
作者: titch (胖子猫) 2021-01-31 15:39:00
调解庭到拿到钱几个月跑不掉,时间换算工资,再算请假消耗而且两边感觉都没证据,到时候觉得对方也能反咬你连续旷职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1-01-31 16:57:00连出缺勤跟合约都没有 我看是很困难既然连合约都没有 对方line你 直接封锁不就好了
作者:
drano (多啦A梦)
2021-01-31 19:54:00不只当时,现在你仍然还是太年轻了.... (摇头)...
因为时间不要浪费在过去上,而是要花在未来光明的人生上除非你现在有闲钱,有时间跟他耗,但追这种钱,代表你没闲钱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1-02-01 11:46:00你看不出来这件事灰在哪,的确很年轻。
检举成立公司还是有一百种刁难的方法我以前打工就遇过要我亲送转帐资料去 后来又一直推托财务不在不能给钱最后我也懒得追后来还改名叫做甜橙35 变成我只能跟负责人追钱不能跟公司追钱
劳检是政府对公司 政府只查有无违法 不会去管你的权益而且公司很容易捏造证据 只要劳检装傻 几乎检查就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