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请见谅-
约五个月前大主管临时告知我们原部门要移回大陆做,
原本说我们部门的工作要自动化,
之后又改口说是大陆员工过剩,要把工作移回给他们做,
(目前确定其实不符合劳基法的调动五原则)
请我们转到其他部门去,
由于那阵子刚好跟原部门同事相处不愉快,
所以傻傻地答应调至其他部门,也签了调职同意书...(所以这样公司不算违法)
但新部门是需要技术性的工作,
而我本身完全无相关经验也非本科系出生,
在新部门没有同事教,
主管和前辈初期大概会出个几题题目让我们练习而已,
很多都是靠自学,只是在自学上很常碰壁,学不太起来,
虽然会问前辈,但常沟通不良,
前辈是那种你问了问题,他不会直接告诉你答案,只会给个方向而已
最近有找主管谈(非大主管),希望能以不适任而资遣,
但主管认为用这方式怕会影响我之后找工作,
也怕大主管与人资不同意,
所以那时只跟主管说就做到农历年底,
但我事后想想,本身是希望能拿到资遣费,也去领失业补助,边准备考试,
就不晓得能不能真的以劳基法第11条的第五项-"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而
请求资方资遣解雇呢?
还是就真的只能硬撑到农历年底?
*基本上从前两个月开始就觉得上班很痛苦,
在自学中一直学不起来,就只能硬著头皮让前辈唸过后,
再从前辈给的方向中自己想出来做,
只是痛苦指数愈来愈大,
担心无法再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