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铭言:
: 网红钟明轩因为与木棉花代理的电影“鬼灭之刃”
: 合作配音案,因为木棉花公司临时喊换人,
: 现在钟明轩出面抱怨,
: 并且附上相关往来email或是 LINE 纪录证明,
: 却引发喧然大波,
: 很多人认为他这样是断了自己以后的生意机会,
: 也有人认为钟明轩本来就应该要先签约,是他活该;
: 退一万步想,
: 假设钟明轩今天遮掩住公司名称,不说是哪部动画配音的合作案
: 那这样的抱怨,
: 其实在工作职场板也算是常见的问题,
: 这样子的口头 offer 或是没有签约的情况被取消,
: 抱怨这件事情真的很不合理吗?
业务单位这种事几乎每个礼拜都要发生
一切以签约为准,嘴巴说啥都不算
因为签约大多会有公司大小章,有法律效力
至于抱怨合不合理
只能说合理,但没必要
1. 对钟明轩本人来说除了让以后的潜在合作对象却步之外,没啥好处.
顶多出一口鸟气
2. 对木棉花当然是一次负面新闻
对彼此双方都有害无益的事有啥好说嘴的
要说啥公共利益或是揭发重大舞弊也说不上
一般私下说说都是会的,但几乎不会公然指责
就很像朋友找你吃饭,然后临时跟你说不能去了
就道义上好像说不过去,但也不是啥了不起的事
真要说郭台铭还跟川普说要去美国设厂哩
没白纸黑字打合约评估后不去也拿他没皮条
这点就像被罢免那个整天就签这些没法律效力的mou
签了没做到大家也是打哈哈笑过就算了
这种程度的失约只有没啥社会经历的学生才会放在心上
不然只要口头说好结果没做到你就跟人翻脸
那真的不用在社会上做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