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公司已经欠薪快三个月了,劳健保与劳退也都好几个月没缴了
这阵子拚命爬文,有找到劳动部设有:
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如果公司破产或歇业,
清算劳工资及资遣费、退休金,劳工可以申请垫偿。
不过其中一个要件就是
公司必需歇业、清算或宣告破产
想知道有什么积极的作为能使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呢?
公司的状况是没有出勤纪录、没有薪资单、没有加班费、劳健保高薪低报
以上据我查到都有违劳基法尤其是劳健保高薪低报还涉及刑法
劳保欠费与低报也会影响失业补助的领取与金额,必需我自己把自己的部分清掉才能领取
这阵子也会亲自抽空去劳工局与劳保局了解
毕竟一些需要佐证的资料都没有(薪资单、打卡纪录之类的)
来这发文是想知道有没有人有类似经验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以上,感谢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