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劳资调节资方不履行后?

楼主: eagle061209 (ham)   2020-10-13 10:03:10
前公司更改登记地址与负责人我应该怎么做?
去年4月劳资调解成立
双方同意资方所欠之款项用分期付款之方式固定每月10号汇入我的户头
若有其中一次迟付款项,则视为要将剩余款项全额一次给予
本月至今日都没有收到款项
决定走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但是前公司之前登记地址在新北市
现在登记地址到台北市
且公司负责人也换人
(但是之前刚好有看到前同事发限时动态,背景为新北市之办公室)
请问我要声请法院强制执行要去新北市的法院还是台北市的法院呢?
除了带当初的调解纪录,还有什么资料是必须准备的呢?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20-10-13 11:31:00
拿旧的资料跟旧公司+证明新公司等于旧公司的资讯,先打电话去问台北管辖,问他们是否受理,转不转他们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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