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女朋友先前在北投石牌一家很大的医院
担任某个研究计画的计时行政人员
约三个月前离职
当时为口头离职,且经过多次确认
然后这两天接到那边行政人员的电话
说因为他们没有帮我女朋友退保劳保
结果要补缴6000多元(包含雇主方)
现在已经上劳工局网站申诉了
不过倒是有点难拿出什么相关证据来
因为时间有点久远,一些对话纪录也早就删掉了
能够确实证明的就是这段期间没有拿到任何薪水跟上班打卡纪录
想请问一下
照理说不管怎么样最后都不可能是我女朋友自己吸收这6000元吧?
上网爬文说口头离职也算离职,雇主理应帮员工办理退保不是吗
本来还想说好好谈一谈就算了
结果对方态度居然很强硬
打电话要跟那个行政联络爱接不接
这还不说当初薪水常常迟发(虽然我爬文说这工作是常态
然后还不给薪资明细之类的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