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乡民好,
最近碰上前公司离职麻烦事,
文有点长,想向乡民请教。
我是小公司的会计,还兼人事行政。
公司只有我一人做会计,也没有严谨的会计系统,简单来说都是手写的,帐务没办法好好统
合。老板也没有想在这块做改进。
今年初因生涯规画,因此去面试且有录取,因此四月底此提出辞程。离职前交接清册也做好
,工作内容也确实交接并请被交接人签名,也拿到离职证明了。
现在已经在新公司两个礼拜了,前老板才说做我假帐,去年的帐务不清,说什么"我是知道
帐务有问题才赶快提离职,导致公司损失",想要对我提出相关法律告诉。
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啊!!
我当初工作该做的做都确实做,去年报前年的帐也没问题,今年也照同样方法做。
那今年如果帐务当初有问题的话,
为什么我还在职时不请我跟会计师事务所那边对帐,现在才事后一直一直找麻烦。
一直叫我回去处理。
碰到这样状况,乡民有什么建议呢?
除了咨询相关的法律咨询
我这边该做好什么样的准备呢?
谢谢各位!!!